长江书屋

第49部分(第5页)

天才一秒记住【长江书屋】地址:https://www.cjshuwu.com

承诺原则。

所谓报偿原则,即权利原则,意思是主体的贡献等于或者不小于应得的权益,类似于“按劳分配”

原则……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动者不得食。

对每一个有劳动能力的人来说,这样一个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是公正的。

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对“劳动”

概念要加以限定,就是,劳动必须是有效或创造了价值的劳动。

无效的劳动与有效的劳动获得同样的报偿,显然也是一种不公正。

所以依据“贡献”

作为标准是比较合适的。

报偿原则的基本要求是贡献等于或不小于应得权益。

这是因为贡献若小于权益,就意味着剥夺别人的劳动成果,当然是不公正的;而贡献若大于权益,就意味着被剥夺,当然也是一种不公正。

当然如果主体的觉悟较高,愿意奉献自己的爱心,这是仁慈或慷慨的美德,当然无可非议、值得提倡的,但这已超越了公正原则。

所以,在权益分配上的公正应当是要求贡献等于或不小于应得的权益。

同理,报偿原则的消极方面就应当是恶有恶报,惩罚与恶行的程度相当。

惩罚实际上就是对由于作恶所造成的不公正的一种“补偿”

,是“重建平等”

亚里士多德将它称为与分配正义相并列的“补偿正义”

所谓承诺原则,也可以称为义务原则,它的内涵是权益应当小于或等于主体所承诺的义务。

这是第一个原则的延伸,是一个与职业道德联系密切的原则。

任何人都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在自己的岗位上,若希望自己承当较小的义务却希望获得较大的权益,那么他就是希望无条件收获别人的劳动成果。

同时如果承诺的义务可以小于权益,那么就整个社会而言,也不可能。

所以只有当承诺并且践行的义务大于或等于自己收获的权益时,社会发展才能正常,人际关系才能理顺。

否则就只能承认和导致不公正。

③公正的类型:

公正的内涵丰富,可以有不同的划分。

首先,从公正的性质上看,公正可以分为报偿性公正与惩罚性公正。

报偿性公正如上所言,是公正的基本形式。

但惩罚性公正同样是不可忽视的。

因为如果惩罚不公,就不会有有效的服人心的震慑或调节的功效。

而且,如果忽视惩罚性公正,该罚不罚,实际上也就是一种变相的分配上的不公。

现代社会极易形成对惩罚性公正的忽视。

原因之一是。

这种抽象的人道主义宣称所有的人都有某种永不消失的天赋人权,即使是丧尽天良、毫无人性者,也仍然如此(比如一些国家已经废除了死刑)。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如遇章节错误,请点击报错(无需登陆)




新书推荐

我和大圣是兄弟美好生活从六零年代开始替身养猪去了[快穿]绝色占卜师:爷,你挺住!抢救大明朝枭门邪妻龙符大话之神神农别闹总裁大人超给力玄学大佬只想当咸鱼豪门拖油瓶,我靠画符爆红全网九龙吞珠太古神王异世界:狼人领主,我靠魅魔发家是他唯一的光武林店小二西游记:四川话版(系统)当幸运值为max时NBA禁区推土机万界基因三国之天下无双传奇篮神韶光艳影后重生:厉先生撩妻成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