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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峰松以竟选言论煽惑他人犯内乱罪违反了动员戡乱时期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同法第八十六条,应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由于选罢法去年为首次实施,法院对刘某之犯行亦详予考量,酌予减轻其刑,以示薄惩。”
(见一九八一年十一月六日国民党《中央日报》)
所谓“薄惩”
之下,峰松被判了三年六个月。
在候审期间,他住在上城看守所孝一舍第四十六房,我住第三十二房,成了邻居。
我们毫不“同病相怜”
——我们是“同政治犯相连”
!
因为比我早到几个月,我一去,峰松给我不少照顾,但是很快的,他发现国民党把我放在牢里,就像把一只大绿豆苍蝇放在粪坑里,很快就繁殖开来。
从我这边他拿得到刀片,看得到《联合报》,分得到“禁书”
,甚至在他太太翁金珠竞选省议员时候,听得到暗藏收音机的人犯的广播消息!
所以,在某些方面,变成我照顾他了,他惊叹我的神通广大!
神通广大的还在后面呢!
我初识峰松时,他正在埋头苦K中医,我问他搞这些落伍而荒谬的东西干什么?他说他要为出狱后的生活打算,他打算做中医谋生。
我说你为什么不查查“中医师检核办法”
?按照这办法的非法规定,有过你这种罪名的人是一辈子不准做中医的,你有没有注意到?峰松听了,大为扫兴,就把做中医念头打消了。
因为峰松做过法院的观护人多年,有许多珍贵的见闻和经历,我劝他写出来。
他怕写了运不出去,还不是白写。
我说我有一“秘密渠道”
,我负责运,你尽管写好了。
他听了大为高兴,就秘密开写了。
这篇《雏妓哲学家》就是这样被我“诱拐”
出来、偷运出来的。
峰松原来的题目是“倩倩,愿上帝保佑你!”
他写好后,秘密来信说:
大师
这篇的题目也费思量,您帮我换个也可以。
回想这些故事,我都会流泪,并不平静。
但写出来后,自己看又觉得没有什么生动感人。
趁着还有几天相聚,您请多给我指导。
“钟鼎山林,人各有志”
这句话是文中女主角说的,强烈震撼着我,但别人会有相同强烈的感受吗?如您,会吗?
谢谢您并祝
平安
松
峰松在牢里过得很平静、很规律,但在被我“诱拐”
写作后,平静规律的生活被搅乱了不少,他一边开玩笑埋怨我,一边开夜车写个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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