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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本名蒋少芬,祖籍荆襄,今年三十八岁,其父做过镖师,教她从小习武,将身板练得高大结实。
体长比柳竹秋略矮些,也长着一双大脚,行动利落干练。
当年她家遭难,父亲亡故,她受伤流落至成都,被柳竹秋的生母赵氏所救。
她为报恩甘愿留在柳家为奴,赵氏见她相貌端正,身强体壮,男人的粗活儿,女人的细活儿都干得出色,肚子里还装了些墨水,便让她做女儿的保姆。
蒋少芬赤胆忠心照护小主人,在赵氏死后更兼任母职,将全部爱心都倾注在柳竹秋身上。
柳竹秋敬她如母,觉得她正直贤良,识微见远,大小事情都乐意同她商量,是比春梨更受倚重的亲信。
她携了蒋少芬的手进屋,先问起玉珠的婚礼,蒋少芬一一说了,让春梨打发走院子里的下人,关上房门,凑近柳竹秋问。
“小姐,春梨说你遇到了太子殿下,今天还去见他了?”
柳竹秋点头:“他已向我坦白身份了。”
“他为何找你?”
“说来话长。”
柳竹秋细数缘由后问:“蒋妈,你在文安待了这些天,听人说起过皇庄乱民案吗?”
蒋少芬摇头:“这个还真没有,那皇庄在城外头,估计城里人也不太清楚。
不过我倒听说文安前阵子出了件人命官司,情形真叫一个惨。”
柳竹秋叫她说来听听,得知案情是一名女子伙同娘家父母亲戚谋杀亲夫。
文安城东有一姓许的军户,生了几个儿子,最小的那个名叫许应元。
本朝户籍制规定,军人家庭世世代代只能从军,未经皇帝特许或做到兵部尚书这样的大官﹐任何人都不得脱离军籍。
军户每年要服兵役,近则屯田当差,远则从征戍边,还得自备军装盘缠,负担非常沉重,经常被迫逃亡。
由于逃军被捕的处罚很重,许多军户的子孙为脱离军籍情愿到别家当上门女婿。
这许应元正是在二十岁那年入赘到文安城北一户姓弓的裁缝家为婿。
裁缝属匠籍,居于平民里的中下层,但在城里有铺子,全家凭手艺吃饭,生活状况远比许家宽裕。
赘婿的社会地位很低,入赘时还得与女方家签招赘文书,内容相当于卖身契。
许应元进了弓家,帮岳父岳母打理裁缝铺,因手脚笨,学了一年手艺仍不出了师,便经常遭女家数落。
三个月前的一天早上,邻居听见许应元与岳父母大吵一架后离家出走。
弓老夫妇以为他像往常那样赌气回许家了,也没做理会。
过了半个多月,许应元的爹许老汉来看许应元,两家一对口风才知许应元没去过许家,竟不知所踪了。
许老汉找寻一阵,疑心儿子被弓家害死,去县衙报了官。
县令派人搜查,发现前三天人们曾在城东的河沟里捞出一具男尸。
那尸体是被勒毙的,脸部被砍得稀烂,身高体型很像许应元。
许家人来认尸,都说是他。
县令将弓家夫妇和弓娘子抓起来拷问,逼令他们供认杀害许应元一事。
俗话说“三木之下何求不得”
1,弓家三口被打得体无完肤,死去活来,弓娘子不忍父母受苦,承认自己勒死许应元后毁尸丢弃。
县令却说:“你一个小女子纵能偷袭杀人,也断无力气独自抛尸,身边定有帮凶!”
弓娘子十根手指都被拶指夹碎了,仍旧供不出帮凶是谁。
县令派人去问弓家的近邻,听说弓家有个侄儿丁华常在弓家走动,与弓娘子青梅竹马甚是亲厚,就认定丁华与弓娘子通奸,嫌许应元碍事,故而合谋杀人。
县令当即命人将他捕来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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