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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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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巍颤巍巍放下了想要掩面的左手,哀求道:“恩师,求你,别说了。”

同娇气的崔巍相比,林岑杀猪的手法熟练得让人心疼。

如果不是简嘉想要猪血做血豆腐和血肠,他根本不用秦易和崔巍搭手,只要一把匕首,他就能让两头香猪魂断猪圈。

见自家少爷面无人色,林岑叹了一口气摇摇头道:“少爷啊,不是我说你,你这体格子去了军中,多半是活不下来的啊。

瞧瞧,一点粪便就让你要死要活的,你要是在战场见了那残肢断臂,不得疯了?”

林岑瞅了瞅倒在雪中的香猪,叹道:“要是军中的兵卒听说今日杀猪能吃肉,怕是一个个的都争抢着要来拽猪尾拖猪腿。

可惜西北猪肉少,一年半载也吃不上两回肥肉。

多少士兵上战场之前就盼着能吃上两口大肥肉,你是不知道啊,那大肥肉从喉咙里面滑过的滋味……”

林岑砸砸嘴,长叹一声,“那真是神仙滋味啊!”

崔巍沉默了许久一言不发,直到秦易手拿麻绳和布条去拖第二头猪时,他才起了身追了上去:“等我一下~少了我拽猪尾巴,我怕你们两被猪撞飞出去。”

杀猪的过程很快,匕首滑过血管,不用半柱香的功夫,香猪就断了气。

可收拾香猪却不容易,两头猪很大,家中留下来的杀猪盆勉强够用,开水一浇,盆子周围雾气缭绕。

秦易和林岑二人手握薄铁片,在猪身上快速刮着。

一片片猪毛刮下,猪身逐渐变得白嫩。

崔巍看傻了眼:“它们不是花的吗?为什么刮完毛之后会是白色的?”

简嘉瞅了崔巍一眼,仿佛看到了曾经的自己。

记得当时野猪刮完毛之后也是白色的,简嘉也问过秦易同样的问题,不过秦易没能告诉她原因。

想了想之后,简嘉对崔巍说道:“你要是用开水烫了之后再刮一下毛,应该也是白色的。”

哄堂大笑中,崔公子哭笑不得:“好你个嘉儿,竟敢打趣我!

看招!”

说罢他从地上团了一个雪球轻轻砸向了简嘉。

院中笑闹一片,趁着秦易他们在前院收拾猪,简嘉回到了厨房中收拾起了新鲜的猪血。

厨房中烟熏雾燎,猪血豆腐的味道漂浮在空中,虽然现在闻起来不是很美味,可是只要烹饪得当就会变成令人惊艳的食物。

就在这时,范夫子溜达着进了厨房门,抽了抽鼻子之后,他笑问道:“在做血豆腐哪?”

简嘉竖起拇指:“不愧是夫子,这都被您发现了。

对了,今日长喜小师傅怎么没来?”

范夫子背着手溜达到灶台边,探头一看,“我让他去镇上送信了。”

灶上的小锅敞着口,浑浊的热水中漂浮中一块块半个巴掌大的血豆腐,范夫子捋了一把胡子笑道:“嘉儿的手就是巧,我看我家中的仆役做血豆腐,一块血豆腐切得都有我的脑袋那么大了。

再看看你做的血豆腐,真是精巧。”

简嘉抿唇笑了笑,解释道:“夫子,这种血豆腐很快就能吃,因而不能切得太大。

回头我还要再煮一锅,那时的血豆腐才会切成大块。”

听说立刻就能吃,范夫子来劲了,他老人家抚摸着瘪了两圈的肚皮怀念道:“说起来,老夫我年轻时曾经在蜀地呆了两年。

在那边就曾经吃过不一样的血豆腐,呵,又嫩又滑又麻又辣,那叫一个过瘾啊!”

在蜀地的那两年,每隔几日他就会去县中集市旁的老店中吃上一碗热腾腾的血豆腐。

可惜老家的人不太吃辣,无论他如何教导家中仆役,做出的血豆腐总不是他记忆中的那个味道。

简嘉眨眨眼,范夫子真是见多识广。

这年头大多数人一辈子都没走出过自己出生的县城,他却能天南海北到处走一走,真希望朗儿将来也能像他这样见识到各处的风土人情。

听范夫子这么一说,简嘉笑了:“夫子,一会儿您尝尝我做出来的血旺是不是你记忆中的那个味道?”

血块切得小,熟得就快。

用热水焖熟的血块嫩得能滴下水来,筷子轻轻一碰就会碎裂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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