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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能超越前辈,刷新一个记录出来。
我就是这么想的。
然后,朝着这个目标前进。
最初的几万字,写得很爽,很流畅。
这些情节在我脑海里已经无数次的闪现,我要做的,就是把它们整理,构架,润色而已。
当写到墓地茄声的时候,状态达到了巅峰。
连自己都觉得真是步步为营,峰回路转。
写完后,意犹未尽,又写了个尾巴:阿金的恐惧。
此时的点击率已经过万,我的目的达到了。
我准备结束这个《宜昌鬼事》的帖子,突然发现,停不下来。
宜昌版的网友都希望我能继续写下去,而我,也不舍得放弃这么舒适的写作快意。
我思考再三,最终决定,豁得一身剐,这次要玩个大的。
当时我是一天五千字以上的更新速度,最多的一天达到一万字以上。
以我写作环境,做出这个决定,冒了很大的风险。
因为我不是个专业的作家,我只是个技术员,白天工地上的工作很繁忙,加班也是司空见惯。
我能坚持下去吗。
我当时心里没底。
我这人,一无是处,但是有个性格,就是做事不爱半途而废。
要么不做,做了就要做完,做得好不好倒在其次。
从借命开始,我开始注重人物的刻画。
为此,我请出了我脑袋里的三个朋友:赵一二,疯子,王八。
这三个人,本来是我一个夭折的玄幻小说的人物。
那个小说是个以道教为背景的小说,玄幻的框架,和悬疑,和恐怖一点不相干,甚至还想掺加点穿越的情节。
本来是准备写完了,然后发在起点上,看能不能混点烟钱啥的。
可是写了几万字,我放弃了。
一个原因:写得真是惨不忍睹。
我把几万字的文档删除的时候,心里不仅庆幸:幸亏没发表出来。
不然丢人丢大了。
这个失败的教训,让我明白,我不是写玄幻的料子。
我还是安安心心的写生活中的故事吧。
比如一些忘不掉的人,比如赵长风的系列。
当我写《宜昌鬼事》借命,我知道,我必须得改变主意了。
于是乎,王八出场。
借命之后。
文章就必须要转折,不能老是写一些故事,长篇大论的文章,光写故事是无法支撑起这么大的台面的。
必须要写人。
第445节
王八的性格和疯子的性格,在森森溶洞里,开始显山露水。
森森溶洞,我写的很累。
我知道自己不擅长写这种风格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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