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长江书屋】地址:https://www.cjshuwu.com
。
任何进一步的清剿只会滋扰地方,“于政体殊为未协”
。
因此,清剿必须立即停止。
奇怪的是,廷寄又强调地方官并不能因此而放松警惕,“警觉惕厉”
仍然是地方安靖的保障。
任何官员若能抓获“正犯”
,就可以“自赎”
前愆。
①同一天,一份明发上谕把所有的责任都算在行省官僚身上。
叫魂恐惧首先发生在江苏、浙江,然后蔓延到山东和其他省份。
如果行省官僚们一听到这一案件就积极追剿,要地方官员查个水落石出,“自可得其端绪,正犯不致漏网”
。
但是,地方有司虚应故事,“始则因循贻误,不即据实人告,希冀化有为无”
。
只是当朝廷严切训喻之后,他们才“饬属查办”
。
现在,虽然山东、安徽、江苏和浙江都有案犯抓获,“朕恐中有刑求屈抑者”
,因此命令将案犯移送北京让由军机大臣、刑部和京畿步军统领组成的特别法庭审理。
审讯结果表明原供是不可靠的,其中确有畏刑屈招者。
很明显,“各该省隐瞒于前,复卫塞责于后”
,除了派出差役“滋扰闾阎”
外一无所获,导致首恶正犯漏网。
这一切,“与政体殊未允协”
。
弘历不得不自食其果:“此案现在竟可无庸查办。”
秘密廷寄的用词模棱两可,明发上谕的调子则相当严厉,我们对这两者之间的矛盾应如何看待?从弘历的朱批中可以看出,由刑求而得到的口供使他感到愤怒和尴尬。
但他仍然通过廷寄的秘密渠道坚持要各省保持警惕,并在廷寄和明发上谕中都强调,尽管“正犯”
无一落网,却确实存在。
这就表明,这不过是一种挽回面子的说法。
弘历的心态在他对富尼汉一个奏折极不寻常的批语中最清楚地表现出来。
山东巡抚用被告的话气回答11月3日的廷寄。
他说,他督饬文武,实心侦缉而“不遗余力”
,虽未获有首恶正犯,但山东省自8月中旬以后“亦不闻复有被割发辫之事”
。
弘历朱批遭: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