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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知县并未因此而感到满足,因为这痛苦不堪的和尚所讲的故事前后并不完全一致。

夹棍又两次被收紧,但并未带来更令人满意的结果。

净心也受到了同样的刑罚,三天过去了,知县从四个和尚那里都得到了某种相当于认罪的东西已经身受重伤的囚犯们,大概是被装在通常用来运送犯人的带轮囚车里,送到了东面六十多里处的绍兴知府衙门,亦即再上一级的官府,受到进一步的审同。

这一次,鉴于巨成的骨头已断,便未再对他使用夹棍,而代之以用木条对他掌嘴十次。

正一又一次被夹棍伺候,净心和超凡此时已被视为不那么有价值的犯人,因而未被进一步用刑。

到这个时候,供词已变得空前混乱,犯人们也就被送到了再上一级的官府。

这一次,他们到达了刑讯的最后一站——杭州的巡抚衙门。

就在那里,事情有了惊人的发展。

自从在萧山县衙门的第一次过堂后,正一和超凡便固执地坚持一种说法:他们是因为拒绝给蔡捕役塞钱,才被他栽脏而受到逮捕的,这在当地社会本是一种司空见惯的现象。

但是,谁又会听信这些衣杉褴楼的和尚们的说词呢?难道公众因妖术而引发的歇斯底里是完全无根无据的?再说,巨成包里的那些证物中,到底又有什么是蔡捕役栽的赃呢?无论是在县衙还是在府衙,人们都不相信和尚们的说法。

现在,省按察使曾日理又循着同样的路子发问:曾按寨使:巨成,你们既是化缘的,就该专化斋粮,如何又问人家孩子姓名?这明明是你们叫魂的凭据。

你到了这里,初供并不肯说出问过孩子姓名的话,明是你你怕追究你叫魂的事,故此隐瞒。

巨成:……当日在县里,因为说了问过名字的话,县官再三追究叫魂的事,并指使人把我夹过三夹辊,如今腿子还没有好,实在害怕。

所以到这里,大人们审问,不敢说出问过孩子名字的话。

曾按查使:……你们做这样事,若无实在凭据,何至众人要把你们烧死淹死,动了众怒?

巨成:……当日见我们被男女二人拉住,就都疑我们是实在叫魂的人,所以嚷说要烧要淹,其实不过是空话。

后来保正把我们送到驿里,众人也就散了,比起县里的官员来,省里衙门的官员们显然不那么倾向于依赖衙役之类的走卒,对于前者来说,他们要靠着蔡捕役之流来从事每天的公务。

当这几个犯人蜷缩在省里的判官面前时,正一又重述了自己受到敲诈的故事。

他坚称,蔡瑞那天在庙里告诉他们几人,他是奉命前来抓捕“游方僧”

的,但只要他们给他“几个规矩钱”

,他就会放他们走路。

正一当时回答他说:我们是讨饭的和尚,哪里会有钱给你?”

在正一的故事中,有某种东西让曾日理觉得听来有理。

像蔡捕役这样的人其实并非职业警捕,而是通常被人称为“衙役”

的地方上的跑腿。

他们要干很多既令人生厌又低人一等的地方上的杂务,例如:拷打疑犯,送递传票,催讨税款,以及在官府衙门内外打杂。

像蔡捕役这种从事警捕工作的人,在别人看来地位不高,也没有资格参加科举考试。

他们薪俸微薄,不得不通过向同自己打交道的百姓讨取“规矩钱”

来过活。

有些衙役甚至不在官府名册上,因为他们太穷,所以不得不作为编外人员而依附于人。

他们根本没有薪俸,而只能在众人头上讨食。

人们一般都说,衙役属于下等人,必须常常对他们进行检查。

可是,出于衙役提供的服务是官员们须臾难离的,很少有人能够做到这一点。

①此刻,蔡捕役被带上堂来,并被喝令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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