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长江书屋】地址:https://www.cjshuwu.com
家长对自己的孩子负有监护义务。
如果因为监护不力导致被监护人的人身损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监护人依法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所以,我们在应诉的时候,应该要求刘天霞承担监护不利的责任,这样就可以减轻你的赔偿额度。”
匡峰非常高兴,说:“谌律师,照这一说,我是不是可以免责啊?我已经给了死者母亲5万元了。
我是不是可以要回来?”
谌律师说:“你理解的不对。
我说原告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不是全部责任。
作为监护人来讲,她只能承担因监护不力导致孩子死亡的相应责任。
也就是说,她承担一部分责任之后,你仍然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匡峰问道:“这个比例怎么划分?”
谌律师说:“怎么划分只能由法院判决。
法官会按照各方的责任大小,根据法官对案情的分析及法律规定作出判决的。
我的意见是原告应该承担30的责任。
你应该承担40的责任。”
匡峰问道:“我为什么比他们多呢?”
谌律师说:“《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在这起案件中,你的过错最大。
因为你自己安装的照明线不符合安全要求,高度太低,而且是非法架设电线。
亮亮如果不是触电,事故也不能发生。
恰恰是你的电线漏电,致使亮亮触电死亡。
所以,你应该比另两方多赔偿一些才合理。”
匡峰想了一下,说:“法院能按你说的判决,我也能接受。
但不知道法院如何判决?”
谌律师说:“这个结果我也拿不准,因为法官还有一个自由裁量权。
不过在诉讼中我们可以力争。
如果法院判决结果不是差异太大,你就应该接受。”
不久,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一案件。
经过审理之后,法院支持了谌律师的意见,认定亮亮的死亡损失为30万元,判决矿务局承担30的赔偿责任,匡峰承担45的赔偿责任,原告刘天霞因监护未成年人不利,自行承担25的后果。
法院判决后,各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匡峰又赔偿了刘天霞夫妻8.5万元,与亮亮死亡时赔偿金合并计算,共计赔偿13.5万元。
矿务局被判决赔偿了刘天霞夫妻9万元。
~~b~~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