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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巧,张群力从外面回来发现了女儿。
一气之下,张群力把女儿抓回了小黑屋里,用锁链锁上,为了怕女儿再次逃走,张群力竟然将小霞双手双脚用铁丝拧死,锁在小屋里的木桩上。
每天只给小美一碗稀粥。
几天后,小霞的双脚、双手被铁丝捆绑的地方便溃烂了。
一天、两天......小霞的手脚已经溃烂到骨头了,身体发烧,张群力这才把女儿解开。
然而,小霞却无法站立了。
她轻声地叫喊了一声:“爸,另折腾我了,你把我杀了吧。”
张群力抬起脚来把小霞踹倒在地上,转身出去了。
傍晚,小霞开始气喘,双眼发白,身体僵硬。
张群力夫妻这才感觉不好,赶紧通知村医生来抢救。
当医生来到小黑屋的时候,小霞回光返照地大声叫道:“爸、妈,我好恨哪!”
一口气没上来,小霞死了。
村医见小霞全身都是伤痕,骨瘦如柴,感觉小霞是非正常死亡,便向公安机关报案了。
公安机关安排法医鉴定,确认:小霞因身体多处受伤,多器官功能衰竭,加上营养不良造成心肌萎缩引发心力衰竭而死亡。
公安机关立刻对案件进行侦察,村民们将张群力虐待女儿小霞的事情都告诉了公安机关,有几个年龄大的人说:“警察同志,这两口子太狠了,你们什么时候让人做证,我就去做证。”
公安机关经过详细的侦察,认为:《婚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公安机关认为:张群力和李芸长期虐待小霞,构成了虐待家庭成员犯罪。
在实施虐待家庭成员犯罪过程中,张群力以暴力手段残害女儿小霞,并长期对她非法拘禁,构成了伤害致死的刑事犯罪,按照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决定对张群力以伤害罪刑事拘留,并申请检察院批准逮捕。
对李芸以虐待家庭成员犯罪,办理取保候审。
不久,检察院批准逮捕了张群力,公安机关将张群力送到看守所予以羁押,同时对李芸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
又过了不久,张群力因犯虐待家庭成员罪被起诉到到法院,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这起令人发指的特殊案件。
在法庭上,公诉人指出:“古语称‘虎毒不食子’,然而,被张群力却故意残害自己的亲生女儿。
被告张群力和李芸因为违反计划生育而被处罚,导致生活贫困。
二被告不能正确认识自己违反计划生育的错误,反而把家庭贫困的原因推给女儿小霞,并长期对女儿予以虐待。
特别是,被告张群力为了阻止女儿到城里打工,竟然将女儿长期非法拘禁,并使用铁丝捆绑等残忍手段,导致女儿小霞身体多处受伤。
在女儿小霞已经出现多器官功能衰竭和心肌衰竭的情况下,被告张群力用木头将女儿打伤并不予施救,导致女儿小霞死亡。
纵观本案的全过程,张群力长期虐待家庭成员,并对小霞非法拘禁,又采取伤害手段至小霞死亡。
张群力即构成了虐待家庭成员犯罪,又构成了非法拘禁犯罪,还构成了伤害犯罪。
基于这种三种犯罪侵害的都是同一人,按照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因,请法庭依法追究张群力伤害罪。
因其伤害犯罪行为导致了小霞死亡的严重后果,应该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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