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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边还用拙劣的画技画了一个大拇指,四周散发着线条式的光芒,下面写着好孩子章。
林楷啧了一声。
字还挺好看。
林楷在宿舍里,从床上趴着到走到窗边看同学们训练,来来回回不下几十次,终于熬到了中午。
躺了一个上午应该是趴了一个上午,林楷觉得自己现在精神非常足。
大概是刚发了烧的缘故,他感觉现在给他十盆红烧肉他都可以眼睛眨都不眨地吃下去。
但是江昀又回来遏制住了他。
你今天中午也别去食堂了,我去小店给你带了粥,我先陪你去一趟医务室,顺带再量个体温。
江昀把那些药又收起来,整整齐齐放进柜子的夹层里。
不,我要去食堂。
林楷说。
不行。
江昀说。
我要去。
林楷坚持说。
你安生点儿吧祖宗,江昀把粥打开来,无奈地说,生病吃点儿清淡的,你一个人住了这么久都不知道好好照顾自己么?
我一个人住随便得很,发烧喝点热水,从来不吃什么药吊什么针。
林楷看着桌上的清汤寡水,也只有一小碟榨菜看起来有点味道,他嫌弃地皱了皱鼻子:吃清淡点儿也他妈不是吃斋啊。
歇个三天吧,三天之后不烧了应该也差不多了。
江昀把一次性筷子拆掉递给他。
林楷拿过筷子,眼皮半耷拉地着看粥:我从来没有这么想吃过食堂的红烧肉。
快点吃吧。
江昀笑笑,别说粥了,马上榨菜都冷了。
林楷夹起一筷子榨菜,疑惑地抬起头:榨菜不是一直冷的吗?
他放到嘴里才发现那个榨菜确实是热的,而且味道很淡,就感觉被人用热水冲过了一样。
操!
还用热水泡散了榨菜的味儿!
林楷艰难地咽下了这一口:真有你的。
知足吧,我之前身上有伤的时候,什么辣的红烧的都不能吃。
江昀说,不吃又馋,吃了又怕留疤。
说到这个,你那天在巷子里林楷想说被人追杀,但是感觉这样说话不太礼貌,于是改口道,你那身伤真是自己弄的?
一半一半吧。
江昀说,其实原本那身伤已经是再上一个星期的事了。
那会儿张哲刚谈了新的女朋友,叫黄杉。
都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跟张哲谈到一起去的女生也纯不到哪儿去。
黄杉跟张哲在一起纯粹是图张哲的钱,但是这个女生想挑战高难度似的,想贯彻到底追寻刺激,于是又跑过来想撩江昀。
我靠,张哲有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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