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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简直有着比精灵还敏锐的观察力和洞悉力!

我冷静地分析形势,忽然发现,如果我不发生失误,该怎么走还怎么走,按我目前的精神力回复速度,hp损失速度,还是占着很大的赢面!

毕竟在这种战斗之中,欧比斯拉奇再强,也不可能每次都成功布雷。

想到这一点,我心中大定,指令老僵放手进攻,不用顾忌地雷。

因为老僵曾经被我复活过,又不是满脑子糨糊,自然不怕牺牲,战斗起来也就格外英勇,或者说战斗起来格外意气风发,格外无耻,甚至连吐口水这样的招式都用上了。

看得我实在无语。

盗贼的可怕,就在于他们的高敏,我忽然意识到,我刚开始决定不用白骨监牢以节约精神力的想法是错误的。

虽然白骨耗一点精神力,但如果能成功阻碍欧比斯拉奇的推进,那么就相当于节省了生命值!

决心已下,法杖挥舞之下,一只白骨手倏地从地底下钻出来,扣住了美男子的脚……

本来以他的敏捷和能力,根本不用象阿九一样用刀砍,稍微活动几下就可以甩脱这白骨手……

但是……这个俊美的,古怪的盗贼,面色古怪地一变,似乎是感觉他的处男脚被抓了一下(也许他还是处男吧?),往下一看,是一是阴森的死人的爪子,而且……被白骨手上似乎还有一点点糨糊状的东西……他忽然就象一个小女生的裸体被别人看到了一样,面色变得惨白,大声地尖叫了起来:“啊!

欧比斯拉奇!

神,万能的神啊!

救命!

!”

欧比斯拉奇仿佛跳disco似的猛跳脚,终于挣脱了那白骨手……这个古怪且可爱的盗贼惊怖地看了我一眼,一点翩翩的风度没,就这么一个招呼不打,极其不绅士地失魂落魄地逃了。

呃,地上只剩下一杆孤零零的绿骷髅法杖。

第11章混世

不是吧?

呃,这是我空白的不知道是大脑还是小脑里边出现的第一个念头。

可是事实就是这样。

跑了,天下第一贼就这么跑了,区区一个白骨监牢,效果离奇的大,就这样,一切ko,比赶鸭子还快呢。

说老实话,我还是很喜欢这个英俊得邪异、狗血得可爱的顽皮盗贼的,看见价值不菲的绿骷髅法杖他并没有拿走,我的火气也全消了。

恩,既然人家不过是想开个小小的玩笑,我自然不用太过计较。

说起来我还要感谢这个光明盗贼呢,要不是他偷了我要命的东西,我还会待在郁金香里,多无聊。

嗬嗬、冲冠一怒为法杖——说到底还是为红颜,如果这事传开,岂不是混世第一佳话吗,也许就会有更多的mm喜欢上英俊潇洒的天下第一亡灵巫师,那真是太美妙了。

得,别意淫了。

我掐算着时间,想来这种假惺惺、无聊的、浪费宝贵时间的应酬,那群练级狂也不会喜欢。

马马乎乎,意思意思有几个小时,应该也足够了,现在回去,正好赶上散场儿,就跟阿九他们一起回黑蔷薇吧。

谁知道我去郁金香的时候,人全跑了。

看来这群练级狂还是相当珍惜时间的,谁都不想被别人超越吗。

大骂阿九不讲义气的同时,我只好捏碎了传送卷轴,回到了黑蔷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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