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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祁致中事件发生时期,我那时期的立场有心坚决斗争,那一些下级党同志都是拥护赵尚志,不能拥护我的意见,我想如果要做坚强斗争,恐怕我做祁致中的第二,我当时在这怕死条件之下,避免了斗争。
尚志同志对我怀着许多诚(成)见,主要的是在东(北)三、六军的纠纷问题和在一起被押交换意见当中对我抱着不满的情绪,我不能遭受致中同志的结果,是我过界后,在意见之下转移,不反对他任何主张。
另外我向他三次提意,我代(带)兵,愿做别种工作。
因为这些原因,对我的生存问题,才有了保障。
当然对这些问题,我极大的错误,我既然是革命者,就不应该怕死,眼看着别的同志被处死,维持我自己的生就不敢作斗争,这是革命者最大可耻的错误责任。
这一错误希望党给我批评,帮我改正。
关(于)我与尚志同志一年多经过事件就此结束。
一个明摆着的事实是,当戴鸿宾写这些“说明”
文字时,赵尚志已经被“永远”
开除党籍了。
六十多年后,有老人告诉笔者,有个老刘交通,五十来岁,中溜个,大圆脸,挺壮实,跑交通到我们那儿,说祁致中让赵尚志杀了。
我们吓了一跳,怎么回事呀?老刘交通说打乌拉嘎金矿前,赵尚志给了祁致中三个绝的(任务)。
一个是乌拉嘎有60多鬼子、150多警察,得全部打死;二个是不能开枪,全用刺刀挑死;三个是抓200个小背,每人背两袋面。
这三个任务怎么完成?结果跑了5个鬼子,就要杀人。
祁致中说我就一个要求,给我“两毛五”
(1颗子弹的价钱),让我死得痛快点儿。
1938年2月15日,《王效明给二宇负责同志的信》中说:
独立师天元部下之韩团长投降该镇,现被缴械。
祁致中之事(祁过界被扣留),应速设适当办法,自彼去后,全部异常动摇,如无适当办法,将来恐成问题,祁某非完全了解之同志,应抚慰之而安其旧职。
按照支委会分析、讨论的三种可能性的第一种,如果祁致中可能带领老部下逃跑,极大的可能性是回自己的老部队。
自11军没了军长,从下江到西荒,就是北满洲省委称为“下江的勇士”
的1师代师长、师长李景荫在那儿撑着,而他还要强力支撑着自己那病病歪歪的身子。
许多事情祁致中能想象得到。
在异国被羁押和重获自由的整整一年半里,11军应该是他魂牵梦绕的所在。
那么第二种可能性呢?祁致中不就是因为这种可能性被处死的吗?
无论有没有这种可能性,我们都不能不把祁致中之死放到当时抗联的大环境、大背景下进行分析。
一个战士拿了老乡一双鞋被处死,那是执行纪律。
要回家的“背小树”
,除夕篝火晚会上抱枪打盹的“背小树”
,这是惩治叛徒。
准确地说是防止出叛徒的措施,非常时期的非常措施。
笔者早已提醒读者,不能用今人的目光看抗联,是因为采访中不断有老人这样提醒我。
这个人想家了,或是流露出一种被视为动摇了的什么情绪,就危险了、紧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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