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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他那种在灯红酒绿中欣赏那些富人一掷千金的习惯还没有全改,他觉得那里的表演更像是摔跤,或是拳击更合适。
他有时竟特别想看一方被一拳击倒的比赛,要不就觉得不够过瘾。
他们去了一家叫做“天马”
的歌舞酒吧,不知道是不是省城最大的一家,不过从外面的装璜来判断,确有一些气派。
大卫挎着张辉的胳膊,款步进了大厅,里面乌烟瘴气,让平时不近烟酒的女人恐怕不堪忍受,见张辉并无明显的反感,大卫便带她找到了一张空桌旁边坐下来。
在那些红男绿女中,大卫的目光在不停在搜寻着,他觉得今天晚上应该能发生点什么,他有一种预感。
第二十一章 省城的吧女中 二十一章省城里的吧女中
我知道读者朋友手里的推荐票很金贵,不过我想,收藏本书的话肯定不成问题,看了这本书的朋友只要给《午夜》留出一席之地,本书可就有出头之日了,仰仗各位了,做揖了!
如果说大城市是一个花花世界,那么城市里的娱乐城就是一个大染缸,这里是色彩最复杂多变的地方。
这里有着城市中最为嚣张的思想和在这种思想支配下的嚣张行为。
甚至连那些静态的装饰都在向城里的人们昭示着:没两下子,别到这种地方来!
的确,那些虽然也有两个钱但整日却循规蹈矩的人,一般情况下也不会产生到这里来消费的念头,甚至唯恐避之不及。
然而,许多人却只能在这样的地方活着,一旦离开这样的场所,就会像鱼儿离开了水,瓜儿离开了秧,生命很快就会枯竭。
高军就是这样一个人,这样一个女人!
差不多她刚上大学的时候,她就经常出入这种娱乐场所,常来天马的人几乎都能认识她。
对一个大学生来说,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并不是怪事,但对高军来说,却另有一番特殊的原因。
她本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开着一家小型汽修厂的爸爸很疼爱她,可就在刚考上大学的那年,父亲却突然从她的血型上发现她竟然不是自己的亲生女儿,有人让他戴了绿帽子。
她的父亲成了养父,恼羞成怒的养父将自己的愤怒发泄到了她这个无辜的女孩子身上,在那个烂醉的晚上,粗暴地强Jian了她,而且她的母亲就在隔壁。
从此,高军恨她的父亲,也恨她的母亲,她开始恨世上所有的人。
她觉得自己是一个多余的人,又是一个受伤害最深的人。
第二天,她便从那间让自己一辈子也无法将羞耻洗去的闺房里搬了出去,并跟父母断绝了来往。
她上大学的钱全部是自己挣出来的。
她开始卖唱,后来卖笑,再后来,连整个人都卖了出去。
她从有钱的男人身上得到了需要的钱,有钱的男人则在她身上获得了肉欲的满足,她甚至愿意满足那些连头都抬不起来的男人的要求,因为钱。
此时,当年大卫的不算恋人的恋人高军正依偎在一个四十岁上下的男人的怀里,并向那人嘴里吐着葡萄。
几乎袒露出一半来的Ru房正被那个男子揉捏着。
大卫并没有看见她,正与张辉要了一瓶干红喝着。
事实上,即使坐在对面,不仔细去看,大卫也不会认出这个当年的恋人,她那被烫成小麻花一样的爆炸发型已经让跟她原先靓丽的形象判若两人。
但在整个酒吧里,毫无疑问,她仍然属于最有魅力的一个,尤其是她那性感的身材,男人无法抗拒她的诱惑,坐在她面前的男人会毫不犹豫地将她搂在怀里。
“高小姐,我们少爷有请,他想请你给他按摩按摩,现在就在六号包间里等着你。”
正在等着高军向嘴里送葡萄的那男子一看是省城四大恶少之一胡公子的人,便立即起身,躲到了另一张桌子去了。
这位胡公子是个纵欲过度的纨绔少年,不到二十岁,竟得了一种奇怪的病,那小弟弟缩得跟个老公蚕似的,老抬不起头来,每次行事都得吃点伟哥什么的,知道自己不行,却要折腾得高军死去活来,高军不贪图他的钱,是怕他,要是哪天不小心惹恼了他,说不定找什么人就把人给弄废了。
当高军那惹人垂涎的身段从大卫和张辉跟前走过的时候,大卫的眼睛突然一亮,那身形再熟悉不过了,但他却不敢相信,竟会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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