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怜惜枕边红粉
记取故国佳人
把握欢乐高潮
莫惹终身遗憾
字里行间,官方的心态已经溢于言表。
乱世情鸯的例子极多。
马祖有一姑娘,以八万元赎身从良,嫁给了卫生连的一个阿兵哥,可是不肯出家门,怕见到人,因为那个地区,每个战士都搞过她。
这种故事,我想只有在国民党统治下的“天堂”
,才会产生吧?
“君在前哨,妓也在前哨!”
我是一九六一年二月六日纵澎湖退伍的,退伍以后,一直想把调查“军中乐园”
的专题完成,可是为了要搜集更多的资料,始终未能如愿。
一年过去了,二年五年过去了,十二年十五年也过去了,今年已是退伍二十五年了。
今年年初,我的朋友张子文从马祖归来,到台北看我,我说,我脱离军队已久,二十五年来,“军中乐园”
已经沧海桑田,你是当今的预备军官,为“万岁评论”
写篇最新的报告吧!
张子文答应了。
一月二十五日文章写好,发表在二月二十八日的“万岁评论”
第二十八期。
他的全文,颇可补充我在“军中乐园”
调查上的不足和落伍,我把它酌加附注,附在这里,算是这篇拉杂调查的收尾吧!
君在前哨。
妓也在前哨!
——外岛“外岛军中乐园”
剪影
“军中乐园”
一词,顾名思义是为“服务三军”
而设置配备的玩意儿。
反正当军人苦闷嘛,除了在各自的工作岗位辛苦、操劳、疲劳之外,公余之暇,总是需要找乐子,跟那些姑娘们玩玩“老把戏”
,以发泄过剩的精力,促进阴阳调和,提高“国军战力”
!
自国民党政府“转进”
以来,我们发现至少有两种妓女是“合法”
的,一种是登记有案、有牌照、搞明的妓女户,如万华宝斗里、台北江山楼……等绿灯户属之;另一种“合法”
的妓女便是“军妓”
,也是搞明的,过去不论是在岛内岛外、营里营外,只要是加盟“军中乐园”
的女人,就不需像国民党口中的“阴谋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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