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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记得上初中的第一天,他回到家里像只小麻雀一样唧唧喳喳的不停的说着学校的事情。
他很快的就适应了新学校的生活,可是大约因为小学里学的只是非常散乱零落,一开始他的成绩并不理想。
然而他是个勤奋好学的好孩子,每天坚持着写作业、复习、预习,一样也不少。
放假的时候他还经常在家里大声的朗读英语课文,我有时总会忍不住逗着他玩地调侃他几句,他每次总是脸一红就不理我的换个地方继续大声朗读起他的英语课文来。
还是伟大领袖毛主席的那句经典名言说得好,“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不出一年,他的成绩在年级里都是前三名的。
我知道,对我他总是充满着感激,我给了他一个新的生活、新的世界。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主动承担起了家里的一切家务,也许这是他对我的小小报答。
我也没有任何异议地让他接下了所有的家务活,因为我是个非常不擅长家务的男人。
当然,我也知道,对他的父亲,他还是放不下心。
我没有告诉他,我其实是他的养父,因为在他那善良的心里,那个曾经几度几乎将他送他入鬼门关的男人,才是他的父亲。
毕竟他的身上流的是那个男人的血,他身上的每一个细胞都有那个男人的基因。
血缘,永远是最坚固的牵连。
对他来说,我到底是什么人?我没想去弄明白。
而对我来说,我对他是充满同情和关爱的。
从一开始带他回来,就是因为同情心在作祟,在照顾他的过程中,同情变成了一种关爱,一种父亲对儿子的关爱。
是的,不知不觉间,我慢慢的把他当成了我的儿子。
明明就是这样单纯的感情,可是我不知道,这样的感情在什么时候开始变质。
我想大约是在那些与他相处的岁月里他渐渐的融入了我的生命。
我的本能,总是让我无法欺骗自己。
☆ ☆ ☆在退出摄影界后,我进入一家小杂志社工作。
这家小杂志社每月出版的一本杂志,在当地销量不错,因为内容大多贴近百姓生活,大众易于接受。
而销量在全国来讲,就比一些有名的杂志就要逊色多了。
我负责的是杂志的一个小栏目,这栏目叫“百姓生活”
。
老百姓的生活,也不过就是衣、食、住、行。
我无非就是写写这方面的文章,偶尔调侃一下这人心世道,还负责一些排版工作。
对于名牌大学中文系毕业的我来说,这工作其实挺轻松,工资也不算低,最少养活两个人是不成问题的。
而且这家杂志社的工作室离我家不远,走路也就只有十几分钟。
现在我每天回到家,就慵懒的倒在沙发里,欣赏着厨房响着锅碗瓢盆的欢快旋律,今天也不例外。
一阵阵菜香扑面而来,我肚子里的馋虫被这菜香弄得不安分起来。
自从小容来到这后,这个家每天都在改变。
原来这里只不过是一间冰冷而缺乏人味的屋子,除了睡觉,我并不喜欢呆在这样的屋子里。
小容来了以后,这样的屋子慢慢有了家的味道,有了生活的气息。
忽然想到,小容来这已经4年,他都已经是高中生,也开始完全能融入这城市人的生活了。
在这4年里,改变的不止是他还有我,我也开始慢慢变得喜欢回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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