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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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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他伤好了,我就送他过去找你。”

吃了王医生带来的药,傅翊君很快就陷入了沉睡。

一想到即将面临的分离,高锦杰心里像堵了什么似的难受,一直守在傅翊君床前,一步也不离开。

到了中午,阿芬端了一碗阳春面进来,高锦杰看了一眼,摇摇头,表示没有任何食欲。

阿芬只好把面放在一旁的矮柜上,从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这是那天,傅少爷离开旅馆前交给我的。

他说,让我保管着。”

高锦杰接过那枚他送给傅翊君的戒指,紧紧攥在手心里,自己不但蠢,而且是瞎的,傅翊君这么久手上都没有戴戒指,他一直都没有察觉。

大概从那个时候起,翊君就想到了最坏的结局,他不愿意高锦杰送他的最珍贵的礼物失落,才交给阿芬。

高锦杰轻轻拉起傅翊君的手,想把戒指再给他戴上,但傅翊君的手指都肿胀变形了,根本套不进去。

高锦杰再也控制不住,眼泪一滴一滴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四十九、入夜后,傅翊君又醒了过来,高锦杰端来一碗米粥,一点点给他喂下去,他从来不曾做过这样的事情,笨拙得不行,几次都不小心把粥洒了出来。

好不容易,一碗粥才喝完,高锦杰用毛巾轻轻给傅翊君擦了擦嘴角,他似有太多的话要交代,一时又不知道该从何说起,两人就这样沉默地相互注视着对方,直到薛明骅推门进来。

不顾有旁人在场,高锦杰俯下身吻吻傅翊君的嘴唇:“你必须快点好起来,我在皖南等着,如果你来晚了,我就去找别的糖麻花,你就等着后悔吧。”

傅翊君眼睛里闪过一丝笑意,点了点头,视线一直落在高锦杰身上,直至被人抬出房间。

高锦杰跟出去,又不敢走太远,只能目送着载着傅翊君的卡车,消失在茫茫黑夜里。

阿芬的家靠近大别山,挨着他们这个村子不远有一个小镇,算是这儿方圆十几里最繁华之地了。

虽是战时,处处一片萧条,但基本生活用品在这里还都能买到,邮局里还有隔一天上海来的报纸,所以消息尚不算闭塞,起码比高锦杰想象中的穷乡僻壤要强出许多。

因为阿芬逃婚的事情,她母亲曾经去过一次高锦杰的家,对他的阔绰和大方记忆犹新,如今看到这样一位贵客来了,哪有不热情招待之理,吃穿用度全是最好的。

如此过去了两个星期,看人家大少爷一点表示都没有,问阿芬这位少爷前来的目的也没有结果,态度就逐渐怠慢下来,再后来,冷言冷语就出来了。

每次听到院子里母亲的指桑骂槐,阿芬都难受得要死,可高锦杰却像什么也没有听到一样,依然坐在窗前看报纸,他现在最关心的就是傅翊君的身体复原情况,以及他能不能平安来到这里。

大丈夫能屈能伸,既然已经寄人篱下了,就要有那个心理准备。

山区的夏天比上海凉爽多了,坐在窗前,看着远处层层叠叠的山脉,不由让人联想起苏东坡的名句:远山长云山乱晓山青。

这里风景是不错,但像高锦杰这样习惯了大上海繁华的人,难免感觉枯燥乏味。

这天吃过午饭,高锦杰在窗前呆坐了一会,又百无聊赖地上了床,打算睡会午觉。

刚躺下,就听到院门外阿芬惊喜的声音,他一下从床上跳起来,穿上鞋子跑出去。

把人抱进自己怀里了,高锦杰还感觉有些不那么真实。

两人旁若无人地拥抱了好久,薛明骅实在看不过眼了,在一旁咳嗽了一声,高锦杰这才松开手,仔细打量着傅翊君,他看上去似乎又消瘦了,不过精神还不错,穿着月牙白长衫,一如他们初见时的模样,只是眉眼间少了些当初的青涩,多了一分成熟与平和。

跟在他身后的薛明骅则是蓝布长衫,配着鼻梁上的眼镜,活像个教书先生。

趁着阿芬和薛明骅说话的时候,高锦杰拉着傅翊君进了自己屋子,动手解开他的衣服,傅翊君抓住他的手,高锦杰一下甩开:“让我看看你的伤。”

“都好了。”

傅翊君再次握住他的手:“早就没事了。”

高锦杰反握起他的左手,看着他的指甲,还没有完全长上来,高锦杰心口就像压着一块石头,沉甸甸的连呼吸都变得困难。

傅翊君捧起他的脸端详了一阵:“你怎么瘦了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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