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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扬千里白,举眼登天台。
百世功业一朝成,万骨枯,鬼雄埋。
醉卧沙场,美女群起舞。
此首名为《坟》的词曲,出自何人之手,已经不得而知。
在这片名为“乌幻”
的土地上,有着无数的诗曲词牌,然而史加达独爱这一首《坟》。
其实这首词曲的艺术成就并没有多高,只是这些词句,总能够触动他某些无法碰及的记忆,所以他喜欢。
他不是个诗人,更非一个高贵的人。
从他有记忆开始,他就是一个下贱的奴隶。
他的生命,卖给了一个女人,而这个女人,把他卖给许许多多的、各式各样的女人。
他不了解自己的过去。
也许有人以为他是失忆,可他知道自己并没有失忆。
他的脑袋很清醒,只是他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
他记得,从他有记忆以来,他就是置身于森林中,与狼群生活在一起。
他和上百匹鬼狼生活。
这种狼体形极大,比人类伺养的狗要大两三倍,他和它们生活,他像它们一样撕咬动物、撕咬人类的骨肉来吃,他也像公狼一般和母狼性交。
他的生殖器明显地比任何的公狼都要粗长,然而母狼们愿意和他性交。
这些,在他未曾到达人类的社会,他觉得是正常的,觉得自己是一匹狼,他像狼一般用四肢走路。
只是在七年前,在他与狼生活的第三年,他与四头母狼出来觅食的时候,遇见了一个女人,他后来才知道这个女人叫鲁茜。
当时,他和母狼们要猎杀鲁茜,却被鲁茜反击,四头母狼都死于非命,独留他下来了。
她把他带到人类的社会,把他关在很小的房子里,给他吃人类的食物,他在刚开始的时候,不习惯人类的熟食。
只是,像狗从狼群中被分离出来一般,他也终于习惯了这种被伺养的生活习性。
他渐渐地习惯了人类的食物,因为他饿,她后来给他什么,他就吃什么——给他屎,他也能够吃。
当习惯了人类的食物,他也渐渐地熟悉人类。
然而,他就单单熟悉了喂食他的那个妇女。
鲁茜自从把他带回来,就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次,他却难以忘记那个年轻的女人,给他端食物的妇女,是个四十一的肥胖女人。
就是这样的一个肥婆,在两年之内,教会他用重新用双脚走路——他记得,在他从狼群中苏醒的时候,他就是用双脚走路的,只是后来和狼生活久了,他也渐渐地学狼一般用四脚走路。
同时也教会他一些简单的语言,这些语言,他是完全陌生的——可他的记忆深处,似乎另有许多种语言是他所熟悉的。
渐渐地,他透过一个肥胖的女人,与这个人类世界走得比较近了。
他知道,他不是一匹狼,而是一个人,是一个男人。
可他曾经跟狼一起生活,和狼一般的性交。
想到性交,他就想起和他相处的肥胖的女人。
在某日,她到来的时候,他就扑到她的身上,撕开她的衣服,把他强壮的生殖器插入了肥女人那肥肥的肉穴。
他后来知道这是人类所谓的强奸,是那肥女人事后告诉他的。
她在事后并没有骂他,她说,他让她很幸福,她说,他有世界上最强壮的生殖器,有像鬼狼一般的狂野。
她后来对他更好,教他更多的东西,教他写字,教他人类的礼仪,以及告诉这个名为“乌幻”
的大陆的一些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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