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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这旷野的地方风很大,但如今不像冬天那么冷,太阳底下晒着是温暖的。
“傻姑娘。”
陆为亲亲她的鼻尖,“草扎人,还是这里舒服点。”
“嗯。”
林瑾脱了他的衣服,也脱自己的。
她喜欢与陆为之间的肌肤接触,不想做亲密事时还有布料的阻挡。
夏天的方便,也在于衣服的简单。
赤诚很快来到,欲望已攀到高峰。
陆为抱着她的腰,想让她缓缓坐下。
他动情地亲吻着她的肩,将唇印在她的每一寸肌肤上。
而她紧紧抱着陆为,将重心挂在他的身上。
林瑾感受到了身下的异物感,刚以为正事即将开始,却不想,陆为忽然停了下来。
“怎么了?”
她问。
“你看。”
陆为扯过她扔在一旁的衣裳,给她从头套了进去。
他压抑着身上的燥热,看向窗玻璃的外边。
林瑾顺着他的目光望去,那小路外的几十米处,竟然瞧见了一只小羊羔。
矮矮小小,走着路都晃荡。
她又往小羊的周遭望了一圈,小羊的身边瞧不见任何羊群,也不见喂养它的母羊。
她很快判断出来,这是头走失了的羊羔。
小时候她在阿乙的牧场时,也总有牛羊走失,一旦走失了,基本就找不回来,总是会被野狼咬死。
她问陆为道:“那是附近牧民家的羊羔吗?要不要把它送回去?”
陆为盯着那小羊,摇了摇头:“不是。
那不是绵羊的羊羔。”
“嗯?”
林瑾不解,开了车门从他身上下来,站到阳光下,再望向那小羊。
陆为随即也下了车,站到了她的身后,告诉她,“那是藏羚羊的羊羔。”
与林瑾一样,陆为很意外会在这里瞧见小羊子。
但在可可西里的十余年时间让他相信自己的鉴别能力,那灰黄色的皮毛和三角的耳朵,正是藏羚羊羔的特征。
八月,藏羚羊的产羔期结束,正是母羊和小羊羔们大规模回迁的时节。
在这个季节,小羊和母羊走丢是常事,但走丢到了格尔木的小羊并不常见。
从这条路再上去些,就没有了草,进入了有人烟的地方。
小羊如果找不回群,要么是被这一带人家养的狗咬死,要么是吃不到母乳,活活饿死。
总之,倘若没人给它喂点东西,再把它送到羊群之中,它的活路不大。
小小的藏羚羊刚面世不久,尚不认识人类,自然也不怕人。
陆为用极慢的脚步缓缓接近它,直到走到了它的身边,它才惊慌地想跑。
但陆为到底占了个先机,看它一动,便飞快地抓住了它的两只后蹄将它拎了起来。
小羊挣扎得厉害,蹄子扑腾,揣在陆为的胳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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