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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章 实力和血性占其一可杀野狼(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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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牲口都喜欢咬脖子,以前在没有围猎野狼的年代,不少人出远门都需要挂上脖套。

狼搭肩,莫回头,说的就是这个年代野狼攻击人的习惯。

特别是傍晚的时候,只要有事出门的男人,都要带上厚厚的脖套才敢出门。

不过,一个成年男人,将近两百斤的体重,就算身上没有任何防备,扔到牲口圈子里,也要四五头狼才可以弄死。

否则人还是动物圈子内的顶级存在。

所以野狼才会选择刁下孩子。

会用火,会用金属的人,才能稳坐食物链的顶端,而且是毫无争议的那种。

黑子舍命搏斗,直接废掉了一只野狼。

剩下的那只野狼,在叶不凡的匕首下,只是蹦哒了两下就没了声息。

如果说优秀的猎人可以与狼搏斗。

那有过噶人经验的叶不凡,对上一头野狼,绝对就是降维打击。

然而就在所有人都以为尘埃落定的时候。

那个沉寂许久的头狼,攒够了充足的力气。

在最后一只狼狈的帮助下,挣脱了那麻油浸泡过的绳索。

此时正好赶上王带把顺着大树滑下。

头狼嗷的一声,落在地上,照着王带把的屁股咬了下去。

王带把一声惨叫,那纯棉花做的棉裤,哪能经受得住狼头的尖牙。

不过就是因为这突然的袭击,把王带把的凶性逼了出来。

少年时,混个黑社会的人知道。

一般差三岁就是一个时代。

陆星河是他们那个时代的老大,虽然他的话不多,但因为父亲是护农员,从小陆星河骨子里就有一种野性。

所以在他第一次被上一代人欺负的时候,就死死地咬住那个人的耳朵。

直到咬掉之后,狠狠地朝那个人吐了一口唾沫。

王带把则是他们那一代人的头头,打架狠,喜欢咬人耳朵,一直把陆星河当做偶像。

而在激起了凶相之后,那骨子里自带的野性全部爆发,回手一把按在了野狼的眼睛上面,硬生生的将手指扣了进去。

接着怒吼着将野狼从屁股上拽下。

那一百多斤的野狼,被王带把扣着眼珠子轮了起来。

宛如浩克摔一般,左右来回的给狼王不断的暴击。

洛基:so?

陆星河此时刚好跑了过来,差一点就行空间内拿出一些蘸酱菜吃了起来。

这不比看电影真实的多了。

绿巨人浩克论洛基都没有这么爽快吧。

“握草,哎呀卧槽,这尼玛咋这么沉呢。”

王带把的声音在陆星河耳边响起。

一个头狼,还有准备逃跑的那头狼狈,已经是现场唯一或者的两个畜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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