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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贵良明白父亲的心思:“要不这样,你们留在家里,租一间大队厂房养兔子。
规模不用搞太大,我投资一两万块,就算折本也无所谓。
如果赚到钱了,再用那些钱去盖新房。”
龙都市这边,家家户户都会养兔子。
外出打工流行之后,搞家庭养殖的才变少了。
而且不愁销量,这里全民吃兔,没有一只兔子能活着走出去!
至于村里的厂房,那属于所有村民心中的痛。
80年代乡村企业遍地开花,一个来自胡建省的老板,说动了公社的某位干部。
那干部带着胡建老板回村,风风火火的集资开玻璃厂。
好多村民都被忽悠了,甚至跑去贷款投资。
然后,胡建老板卷钱跑了。
只留下几间空荡荡的厂房,以及一堆血本无归的村民,还有些村民背负着几百上千元的贷款。
那位公社干部,气得上吊自杀!
陈兴华看向老婆。
姚兰实在不想再出去打工,她说道:“试试看嘛。
别的我不会,养兔子还是很拿手的,从小就割草养兔子。
先是给生产队养,后来又自己养,比养猪容易得多。”
陈贵良说:“规模养殖还是不一样的,爸要先去别的养兔场考察。
第一年别养太多,两三百只就行,积累了经验再扩大生产。”
陈兴华抽着烟思考良久。
他的自尊心极强,而且想干一番事业,否则就不会90年代中期跟人合伙转包小工程。
如果凡事都靠儿子,陈兴华心里不得劲。
但想想跟着自己辛苦多年的老婆,又想想一直在家操持的老母亲,陈兴华只能答应下来:“那就养兔子!”
正月十六,陈贵良辞别父母和奶奶,再次坐着破烂大巴返回学校。
《西华都市报》那边,记者陈锋的稿子也即将刊登。
——
(有幸与耳根、老鬼一起被捆绑造谣,说明老王还是小有成就的。
窃喜。
但我们这里没有订婚的习俗,我也没见过谁订婚,所以就别再造谣说我订婚被绿了。
)
(这章属于过渡章节,介绍一下生活环境和家庭背景。
把古墓里的骷髅头带去学校,是老王小学三年级干过的事儿。
当时特别喜欢钻各种墓穴,妄图发现一两本武功秘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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