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长江书屋】地址:https://www.cjshuwu.com
翌日。
林海亲自将一个加密的u盘送到了江一鸣的办公室。
“书记,这是厉刚案从省纪委移送到检察院,再到兴原市中院审理的全部卷宗电子版。
省纪委的移送意见书、省检察院的起诉书、中院的庭审笔录、合议庭评议记录,都在里面。”
江一鸣接过u盘,点了点头:“辛苦了。
你先回去吧,这件事暂时不要跟任何人提起。”
“明白。”
林海离开后,江一鸣将u盘插入电脑,开始逐一翻阅。
他先打开省纪委的移送意见书,这份文件是当初省纪委将厉刚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形成的,其中认定的受贿金额为五千七百六十万元,涉及行贿单位十余家,另有滥用职权造成国家损失的情节。
接着,他打开省检察院的起诉书。
起诉书认定的事实基本与移送意见书一致,但在具体金额上做了调整,变成了“共计人民币五千五百余万元”
,调整幅度不大,江一鸣并不意外,毕竟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对金额进行适当修正属于正常现象。
但当他打开兴原市中院的判决书时,眉头紧紧皱了起来。
判决书认定的受贿金额变成了“共计人民币三百余万元”
,与起诉书认定的五千五百万元相比,缩水了将近百分之九十五。
判决书中对涉及省级层面、重要行贿人的部分全部删除,只保留了少数几个“基层人员”
的行贿事实作为定罪依据。
更让他警觉的是,判决书对厉刚在洪山市任职期间的多项重大决策失误、与黑恶势力勾连、为开发商违规审批等关键问题,要么语焉不详,要么干脆只字未提。
他点开合议庭评议记录,发现评议记录中,审判长和另一名法官的意见出现了严重分歧。
审判长坚持认为应当以起诉书认定的金额为准,另一名法官则主张“从有利于被告人的角度出发,对证据不够扎实的部分不予认定”
。
最终的评议结果是二比一,以“证据不足”
为由,将绝大部分受贿金额排除在了判决之外。
投赞成票的,是审判长和另一名法官;投反对票的,是那名坚持依法认定的法官。
江一鸣把三份文件并排放在桌面上,目光在几个关键数字上反复比对。
五千七百六十万,五千五百万,三百余万。
这三个数字之间的巨大落差,绝不是一个“证据标准认识不同”
能够解释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