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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自然不会说他对沈映蓉的身体着迷。

他沉迷于那种销魂蚀骨的滋味,喜欢她滑腻紧致的肌肤,浅淡的脂粉香,更喜欢跟她亲昵贴近的缱绻。

那种感觉无法言喻。

跟自己喜欢的女郎勾缠,各种感官都是舒心愉悦的。

他迷恋那种身心愉悦,渴求把她捆绑到身边,满足自身欲望。

那时他还不懂什么是爱,但喜欢他是知道的,至少目前他是喜欢的。

亦或许甄氏说得对,他太年轻,没见识过多少女人,以至于第一次情爱就被勾了魂儿。

但也正是因为年少,才有那份炙热的滚烫,无视礼教,只想把她讨到手,哪怕厚颜无耻,背负骂名都在所不惜。

就为一个女人。

尽管甄氏非常客观地向他阐明了这件事带来的后果,他仍旧会去做,因为他清楚地明白,他能承担这份后果。

甄氏见劝说不通,只能跺脚离去。

她走后,室内一时寂静下来。

萧煜坐在摇椅上晃晃悠悠,闭目回忆起那天夜里的荒唐。

那种滋味估计一辈子都遗忘不了。

那种放纵的,违背伦理道德的,肌肤之间的贴近,与见不得人的欲望在黑夜里蔓延,如同藤蔓般把他拖入深渊。

吃醉酒的沈映蓉可比清醒时可爱多了,热情似火,情态娇憨,妩媚风情勾得人只想与她抵死缠绵。

他没有经验,是第一次与女人肌肤贴近,亦或许是她吃醉酒神志不清,促成了他的放纵。

反正她什么都不知道。

萧煜喉结滚动,方才甄氏说的那些话他都有听进去,可是那又如何呢?

他就喜欢沈氏啊,喜欢她的才情,喜欢她的身段,以及肌肤之亲的契合。

他不想要什么通房,也没兴致相看京中的女郎,就想要沈氏,想把她带回京养在自己的院子里,与t她相好。

如果当初吴阅没有干出卖妻求荣之事,他或许会稍稍克制。

但吴阅给了他拆墙头的机会。

他拆得理直气壮,哪怕闹得满城风雨,反正名声对他来说算不了什么。

再多的体面都比不上把那个女人搂在怀里来得实在。

外头的甄氏方才还高高兴兴,转头就愁眉苦脸。

方安进院子见她神色不对,好奇问道:“甄嬷嬷怎么了?”

甄氏抬头,立马朝他招手。

二人行至僻静处,甄氏发愁道:“四郎那孩子着实不知天高地厚,竟然把吴家的沈氏给相中了,一门心思挖墙脚,放言不把她讨到手,就不回京。”

听到这话,方安只觉天都塌了,“这成何体统?!”

甄氏忙道:“你小声点。”

方安抽了抽嘴角,难以置信道:“嬷嬷可莫要胡说,四郎虽然顽劣了些,但还不至于这般荒唐。”

甄氏埋汰道:“方才我劝了许久,他油盐不进,可愁死我了,万一被京中的夫人知道,只怕气得半死。”

方安也急了,“这事实在混账,断不可让四郎胡作非为。”

甄氏:“你赶紧想法子把他哄回京,我一天都待不下去了。”

方安忙道:“去问问常生那小子,近来都是他在伺候四郎,定然知晓些什么。”

二人当即差人去把常生寻来问话。

常生别看他年岁小,却是个机灵的,极擅钻营。

这些日伺候萧煜,不仅月钱翻倍,在家奴眼里可是大红人儿。

祖宅离京十万八千里远,家奴们的管理自比不得京中严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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