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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鱼活蹦乱跳,被摔在地上还不停地甩尾巴,她又把鱼抓起来,啪——用力地往地上摔了几下。
“我来杀。”
程旷把撮箕放到一边,蹲在水盆旁,把鱼捡起来。
方幼珍把菜刀递给他,看着程旷娴熟地刮掉了鱼鳞,又利索地切开鱼腹。
尽管如此,她还是习惯性地叮嘱了一句:“别伤到手了。”
厨房里又响起油在锅里溅开的声音,程旷洗掉满手的鱼腥味,扭头看方幼珍忙碌的背影,油腻腻的灯泡发出晕黄的光,虫子围着灯泡乱飞,油烟味浸淫的小厨房里,光打在哪儿都是脏的。
程旷“啪”
拍死那只讨嫌的虫子,突然又狠狠地憎恶起程有义这个自私自利的孬种。
程有义是程旷那个操蛋的爹,这个王八蛋一辈子的情义全用在名字上了,本身是个无情无义的人渣,吃饱喝足了还要琢磨着嫖小三。
方幼珍发现以后,揪着小三头发把她从摩托车上扯下来,两个女人打得你死我活,回家以后,方幼珍却发现程有义那个王八蛋竟然摸了家里的钱逃走了。
方幼珍披头散发不成人样地在家里哭了一天,骂程有义骂得嗓子都哑了,说等那狗东西回来就离婚。
离家出走?程旷冲掉手上粘着的虫子尸体,想起来就觉得可笑。
在他缺爹少娘的短暂童年里,还没来得及体验一把离家出走的滋味,就飞快地、歪歪斜斜地长大了。
他那废物爹倒好,一把年纪了还玩这一套,年龄都长在猪身上了。
程旷瞧不起程有义,打心眼里厌恶他,并且羞于承认自个儿有个这样的爹。
方幼珍麻利地把晚餐做好了,一桶水带来的饱腹感早已经消失,红烧鱼的酱香味勾起了程旷的食欲,他正是长身体的年纪,早就饿得不行,因此扒饭扒得特别快。
“慢点儿,”
方幼珍把汤推到他面前,“你背着书包回来的?重不重啊?小心长不高……”
“已经够高了。”
程旷说。
“还能长呢,”
她瞪他,又说,“你下周正好把衣服带回来,我给你洗了再背回去。”
“不用,我自己会洗。”
程旷吃完了,把碗筷都收拾在一起,端到厨房里洗。
哗哗的水流声显得厨房尤为寂静,程旷倏忽冒出一个念头:程有义还会回来吗?
他紧攥着碗沿,忽然感觉到自己的不安,接着烦躁的情绪就涌出来——程旷觉得这种不安是莫名其妙的,要程有义回来干什么?这种渣滓不回来更好。
他这么想着,关水龙头的时候手滑了一下,差点把碗磕破。
**
程旷在家里待了一天,周日晚上赶了末班车回去。
车站往东半里路有一片空地,每天下午五点开始摆摊开夜市,烤生蚝烤冷面钵仔糕麻辣烫花甲粉一应俱全,天南地北的小吃都有。
程旷从夜市摊子中间穿过去,买了份炸年糕边走边吃。
谁知路过卖花甲粉的摊子时,前面的折叠桌忽然倒在路中间——确切地说是被一个飞过来的人撞倒的。
那人飞得有点儿猛,桌子直接被他从中间撞折了,他半身不遂地歪倒在脏兮兮的地上,路过的人差点没收住脚往他脑门上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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