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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很喜欢,是个坏男孩,所以在不同的夜场之间来来去去。
又有谁能知道他除去出卖自己的歌喉,又有没有向谁出卖过自己的身体。
安也云说:“没有啦,但他一定很想出风头。”
肯定。
很想。
出风头。
因为那片红色实在是红得太刺眼了。
即使是多年后安也云穿着一身白或黑看见他,穿着酒红衬衫,站在几个多姿多彩却同样出色的神经病队友之间,也觉得那红实在是过于刺眼。
安也云在那之后宣布自己又要回到合唱团。
他小时候在唱诗班,后来觉得歌唱不过尔尔而退出。
如今“LIN”
的出现让他又回到了退出一年的学校合唱团。
安也云不他妈的喜欢唱歌。
只是他得向他的世界,也就是小方总、小傅总、大哥等人证明他比“LIN”
更他妈的在唱歌时像个天使。
“LIN”
从来不像天使,红头发的人当什么天使?神话里说红头发的都是恶魔、女巫、婊子。
他只能当一个他妈的恶魔。
安也云知道自己在这段话里说了太多的“他妈的”
,因为和“LIN”
有关的一切决定都太他妈的让人讨厌了。
安也云在旁人眼前都说自己觉得“LIN”
非常出色。
他不敢说自己讨厌“LIN”
——说讨厌“LIN”
,就像是有什么将从他这里被“LIN”
剥夺走一样。
后来他在孤儿院看见“LIN”
,在他三个月一度的慈善游戏里。
这实在是出人意料,“LIN”
居然是从一个脏兮兮的孤儿院里出来的。
他在酒吧之间连轴转是为了赚取一点生活费,还有捐给孤儿院的钱。
他看起来无父无母潇洒飘逸是因为他的养父是个整天酗酒还打他的酒鬼。
他的吉他那么高是因为他营养不良所以那么矮。
他不抽任何烟或者喝任何酒是因为他无法承担任何成瘾带来的额外支出。
至于他手臂上那歪歪曲曲的骷髅玫瑰纹身?宝贝们,那不是纹身,那是个纹身贴纸。
他贴得歪歪扭扭,贴这种东西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他在别人眼里不那么好惹一点。
哦,天哪,这就是“LIN”
。
安也云最喜欢看到的是他的头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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