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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他还有点手艺在身上。
但好像不太聪明。
要偷也该偷点面包火腿之类的吧,偷雪糕,多不管饱。
她一边想一边给他夹了块排骨,“多吃点。”
那是孟杳人生中,唯一一次干主动给人夹菜这种充满温情关怀的事。
后来江何才知道她以为自己是流浪儿,气得头发都竖起来。
“老子全身上下哪儿点像没人要的?!”
孟杳有理有据:“你都快跟猫抢东西吃了。”
“…你家斜对面是小卖部!
老子是去买冰棒的!”
江何声嘶力竭地为自己辩护。
孟杳八风不动,“那你为什么用那种眼神盯着我给猫留的剩饭。”
“因为我在纠结要不要吃冰棍!”
江何彻底被她打败,昂扬的斗志也渐渐熄灭,消极抵抗地解释,“冰棍吃了拉肚子但天热我又不想吃别的所以我很纠结,我在数你那只肥猫要几口啃完排骨,单数我就不吃双数我就吃!”
“……”
孟杳叹为观止,想说你真的好闲。
“再说了,那年头要饭的买得起五块钱的雪糕?!”
江何仍忿忿。
孟杳幽幽看他一眼,淡淡道:“…我以为那是你偷的。”
空气停滞了半分钟。
江何气得头顶竖起一撮呆毛,“你还拿老子当小偷?!”
孟杳:“……”
江何像只愤怒的鹦鹉走来走去嘀咕个不停,孟杳看烦了,敷衍地安慰他:“有什么区别,反正你还不是吃了我家的饭。”
…因为你做饭确实好吃。
这话江何没说,他只能小声反驳:“…那我也请你吃冰棍了!”
这话倒不假,后来江何蹭饭蹭得越来越频繁,两人也越来越熟,江何每次来吃饭都会给她带零食。
孟杳才渐渐发现,这家伙不仅不是要饭的,还是个非常有钱的小少爷。
他给孟杳带来的“饭票”
越来越高级,从小布丁到星球杯到印着日文的甜点,从零食到漫画到限量版磁带。
长岚镇的夏天倏地过去,孟杳就这样认识了她的阔少朋友江何。
*
孟杳拿做饭当解压,人生中最舒适的时刻就是一边看着食材在锅里咕噜咕噜翻滚沸腾,一边完全放空大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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