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长江书屋】地址:https://www.cjshuwu.com
向晴捧着手机操作了一阵,好歹也算是睡前故事,还是给病人听的,她思来想去,终究还是决定选择一个轻松一些的童话故事。
最后,向晴在《灰姑娘》《白雪公主》和《小红帽》之间,选择了《小王子》。
提起小王子,人们似乎总是津津乐道于他和他的玫瑰,他和他的狐狸,驯养与被驯养,爱与被爱。
可是向晴印象最深刻的,却是它开头的这个故事。
当六岁的主角在书里看到一条蟒蛇将野兽整个吞下,然后花费六个月的时间在睡眠之中将之消化的过程之后,就自己画了一幅画,但当他将画拿给大人们看时,却没有一个人能认出来,哪怕他将剖面图画出,大人们似乎也还是难以理解。
“真妙啊!”
第一次看到这个故事的时候,向晴就在心里这样为主角的奇思妙想而赞叹过。
现在翻开它,再看一次,也还是一样,觉得他真是个妙人。
并且为自己终于长成了一个还不算那么平庸、乏味的成年人而庆幸。
于是向晴先不念故事,而是含着笑,将那张主角的涂鸦之作放大在手机屏幕上,递到路峥眼前,问他,“你觉得这是什么?”
“……一顶帽子?”
路峥不太确定地道,“但似乎有点过于抽象了。”
向晴于是笑了起来,给路峥看了主角的第二幅作品,蟒蛇肚子里装着一头大象的剖面图。
然后,她才从第一章的开头念起。
念到最后一段时,向晴的语气里已经带上了几分揶揄。
“当我遇到一个头脑看来稍微清楚的大人时,我就拿出一直保存着的我那第一号作品来测试测试他。
我想知道他是否真的有理解能力。
可是,得到的回答总是:‘这是顶帽子。
’我就不和他谈巨蟒呀,原始森林呀,或者星星之类的事。
我只得迁就他们的水平,和他们谈些桥牌呀,高尔夫球呀,政治呀,领带呀这些。
于是大人们就十分高兴能认识我这样一个通情达理的人。”
路峥很好地接收到了这种揶揄,于是他也微微笑了起来,心悦诚服地承认,自己在这方面的想象力的确贫乏。
从前,他不以这种贫乏为念,因为他的重点在另一个领域。
而现在,他也不以这种贫乏为耻,甚至,路峥有些庆幸自己没有看过故事,能让向晴那捉弄人的小把戏得以实现。
故事的第二章,主角终于遇到了小王子。
当小王子一口说出那张画是一条肚子里装着大象的蟒蛇时,虽然是意料之中的发展,但路峥仍觉得,自己心底的喜悦与感动,或许完全不弱于故事里的主角。
只因为他虽然没有那么多的奇思妙想,但却比任何人都更能理解主角在成长过程中所感受到的那种孤独。
幸好,主角遇到了小王子。
而他遇到了向晴。
……
生病的人是享有特权的。
路峥对这一点或许并不完全地了解,却已经本能地运用起了自己的这份权力。
接连两天他都待在房间里,饭是向晴端上楼来的,水是向晴递到手边的,还随时可以点名要一些不那么出格的服务。
不夸张地说,除了不能趴在她的膝上撒娇之外,向晴对他的照料,甚至比记忆中的母亲更加体贴入微。
如果说以前路峥有七分的病,会忍住四分,只露出三分。
那么现在,他就是在七分病的基础上,又演出五分,显露出来就成了十二分。
一个小小的感冒发烧,严重得简直快赶上绝症了。
尤其是第二天,一早起来路峥就感觉嗓子发痒,一整天止不住的咳嗽,让人担心他真的把肺给咳出来。
向晴索性让厨房炖了一大罐的梨汤,隔两个小时就让路峥吃一碗。
大热天的喝汤,路峥每次都喝得浑身冒汗,偏偏还不能吹空调,十分折磨人。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