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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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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呢?因为宁氏虽然将饭馆子开在了石门镇,卖的菜价却是县城大酒楼的价格。

小小的一个石门镇,有钱人肯定有,却也没到那份上。

偶尔尝一次鲜自是无所谓,天天吃顿顿吃,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况且,宁氏把价格是提上去了,却没将自家饭馆子的档次提上去,对于那些小富人家而言,总感觉有些划不来。

也因此,当时那个情况就是,石门镇上的有钱人在宁氏的小饭馆开业之后,陆陆续续都去捧了场,几乎每家都去尝过鲜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哪怕之后还要在酒楼招待宾客,人家还是会选择石门镇上的其他酒楼,毕竟宴请宾客,不单要看菜色好坏,排场档次也是很重要的。

宁氏那小饭馆之所以生意红火,是因为贡猪那事儿太出名了,国人都有好奇心,爱凑热闹的本性在哪个年代都暴露无遗。

正因为如此,不间断的有外头的人听说了这个事儿,不辞辛劳的赶过来尝个鲜,有些还听了刘神仙的传说,顺便再去南山集算个命啥的。

这么算下来,就算王香芹那头的供货没出问题,等时间一长,大家的新鲜劲儿过去后,哪怕小饭馆依旧生意不错,那也仅仅是不错而已。

当然,就宁氏那鸡贼的德行,极有可能在发现生意略差之后,就立马搬家去了县城,另择他处重新开张。

毕竟,石门镇还是太小了,狠狠捞一笔就走,换个有钱人多的地方重新开始,哪怕等县城的生意略差了,她还能往府城搬,或者都不需要搬,县城弄个酒楼,附近几个县也可以安排上,她本人坐镇府城就行了。

法子总是人想出来的,偏宁氏对于如何发财总是能下苦功夫去钻研。

假如说,猪肉的货源没出问题,不出一年半载,宁氏绝对能把整个府城祖业是做吃食买卖的人家都得罪个遍。

可这不是王香芹那头断了货源吗?宁氏满打满算也就开了不到两个月,压根就没得罪什么人。

那些酒楼的东家也只是眼馋她的买卖,还特地派了当家大厨去偷师,结果发现宁氏那焖猪肉压根就不是什么稀罕玩意儿。

焖菜啊!

最讲究的其实是食材本身,以及调酱料的秘方,当然火候也挺重要的,可能当上大酒楼大厨的,还能不懂火候?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连负责宰杀生猪的屠夫都是少东家亲自带过去的。

一般庄稼汉子,就算是有一把傻力气,却会因为不擅长杀猪,弄得满地都是猪血,有些猪挣扎得太厉害了,还会造成二次伤害,甚至有些血还没放光猪就已经死了。

凝固的血堆积在猪肉里,会造成猪肉品质严重下降。

朱家哥几个的手艺肯定不至于那么差,却也好不到哪里去。

这酒楼的少东家特地请过来的屠夫就不同了,把猪血放得干干净净的,保证保留了最佳的品质。

如此这般,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当所有的一切都妥当了,大厨师傅也拿出了看家本事开始掌勺,最终到焖肉出锅,所有人都提着一颗心。

负责伸第一筷子品尝的人自然是那位少东家,他不顾烫口,先挟了一丝,看着轻松被挟走一块的焖肉,他稍稍放下了点儿心,起码这个手感跟他上回特地赶到石门镇吃宁氏做的焖肉差不多。

可等那一小块焖肉入了口,他满怀期待的一品尝……

随即他就摔了筷子,勃然大怒。

怎么说呢?焖肉的口感还是不错的,可也仅仅只是不错而已。

跟他家酒楼里类似的菜肴一个水准,非要说的话,猪肉确实比以前那些略微香了一些,入口滑了一些。

可惜,这点些微的差距,必须是由专门品尝菜肴差距的人才能感受到。

换句话说,那少东家本身就不是普通的食客,他是类似于王香芹上辈子那种美食评论家的,平常就挑剔得很,所有大厨研发了新的菜式,都必须先过他这一关。

若没他的首肯,绝不能上桌。

而这道焖猪肉,凭良心说,这水平是可以上酒楼菜单的,却跟他的期待有着天壤之别。

在少东家摔了筷子之后,掌勺的大厨也大着胆子略尝了尝,随后眉头紧皱:“少东家,这绝不是我的手艺问题,是猪肉不对。”

这个道理,少东家怎么可能会不明白呢?

可就是因为他太明白了,所以才会更生气!

假如是厨子的问题,大不了换个厨子就好了,哪怕在县城里找不到更好的厨子,他完全可以去府城里挖人。

然而,换做是猪肉本身的问题,他就没辙儿了。

没辙儿不代表就不会追究。

那少东家是典型的生意人,假如是地位相当的,他自然会讲究一个“买卖不成仁义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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