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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为一个负责任的家长,苏茗必须要说清楚明天的性格特点,“明天吧,就是有点小心眼,是个容易生气的性子。
你又是常常需要在外面的。
我怕你哪一天和它闹别扭了,真给你偷偷拆了什么不知道的东西。”
每天过得都是相当充实,都在玩探案游戏。
这时候苏茗也找到了照片,翻给陈笛看,“要不去看看呗,这窝黑土松品相不错,爸妈都聪明,就是没找到好主人。
你要喜欢让你先挑,它们也聪明的,但有一点比边牧省心,那就是不在主人身上耍小聪明。
说实话吧,对于养狗新手来说,边牧并不是一个好选择。”
“那我看看?”
嘴上喊着口号心心念念想要养狗,真的这天来临陈笛又可耻地开始退缩,也是。
不是路边随便买的菜,它们也是一条鲜活的小生命,值得他们郑重对待不是。
实际的原因陈笛没好意思说——总感觉,按照明天这个智商,他可能玩不过明天的崽。
那多丢面子不是。
返程时候他喜提可爱黑土松幼犬一只。
还真别说,别看这种狗浑身上下哪哪都是黑漆漆的,但毛发摸着意外不错,肉墩墩的一小只也在怀里好像就是拥有了整个世界。
这时候的他还是满心欢喜的。
直到忽然某一天,他在蓝天流浪狗基地做着义工,每月定时给基地打钱,还给周围的人牵线领养流浪狗,他才后知后觉——等等,他是不是好像掉到了一个无底洞里?
从刚出生的时候开始,明天就知道,自己的生命是有限的,它不可能活很长很长的时间。
它能做的只有尽力和云大头,和它在乎的人类们一起度过最难忘的回忆,只要有这些回忆支撑着,就算是它离开了,大家也还是能够带着幸福走下去吧。
如果那样,它一定也是带着微笑满足的吧。
云烨抱着明天的老大在玩着举高高,即使它已经长到整整四十多斤,云烨还是能够轻而易举地把它的崽子举起来。
而它只能躺在原地看他们玩耍,年老的关节已经不允许它再进行这样剧烈的运动了,而它也终于安静了下来,躺在垫子上望着窗外的玩耍。
即使十年过去,云烨依然这样爱着它,爱屋及乌它的崽子,这段缘分怎么不让它牢牢记在心间呢。
终于到了这个时间,它应该可以放心地前往自己应该去的地方。
怎么可能!
明天艰难地从垫子上爬起来,一点点挪到云烨脚边——不行,绝对不行,云大头是我的,你们这些小崽子别想挤占我在他心里的地位。
茗茗也是我的,这些都是明天一个人的。
虽然它也知道要大肚,要接受进入自己生活中的一切汪。
但是不行,云大头和茗茗就是不行,不是从一开始就知道了吗?它云明天本来就不是一直大肚的汪,很小气,脾气还不好,总是需要人哄着,那时候云大头还是知道的。
先是诺德哥,再是平安哥,现在也轮到它了吗?诺德哥好歹还有两只崽子,一只在家里已经长得十分沉稳了,接班了店铺里头的汪店长。
平安哥还是那么有个性,死活都不愿意和别的汪生小崽子,但是小王运气很好,送平安哥的那天晚上就遇到了另一只和平安哥很相似的小黄狗。
每天都有旧的缘分消失,然后他们满怀希望地开始新的缘分。
但就算这样——它也要做云烨心尖尖上唯一的汪,这一点绝对不能改变。
云烨把它搂进怀里,一点点给它念着它认识那些狗的最近趣事,这是明天最感兴趣的事情了。
“对了,明天,你知道吗?一起去旅行的那个陈笛,他不是养了一只五黑犬嘛。
它小时候你还去看过好多次的。
它现在也年纪大了一点,不爱动,更不喜欢叫唤。
你知道它最近干了什么吗?”
明天现在也不太喜欢叫唤,只是用爪子扒拉了一下他的腿,示意云烨继续说下去。
“明天你现在胆子越来越大了,支使我是越来越自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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