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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味恰到好处,不至于叫人刺痛难受。
麻味也是恰到好处,舌尖有微微的触感,又不至于丧失味觉。
麻辣的口感中,也没有那种过头的苦味儿。
重要的是,真的吃不出半点腥臭味。
就算是各种火宰的鱼类,也很难做到这一点,因为鱼怎么可能不腥呢?
周毅指着鱼说:“我觉得这个用来煮粥底火锅肯定好吃,鱼肉那么鲜,煮完之后那锅浓缩的清香鱼片粥啊……我的妈啊!”
刚刚还觉得粥底火锅是异类,才多久就改口了。
“你是得不到的在骚动,我就觉得香辣最好吃。
裹红油配白饭,油而不腻,没有比这个更好的行吗?”
旁边有个室友撕了一片白菜下来,然后将鱼夹出来,小心拔掉骨头,搅散鱼肉,夹点米饭,拌点汤汁,卷成一团,直接送进嘴里。
众人由衷赞叹。
“这才是高手!”
室友谦虚地笑了笑:“这样的吃法,满足一切的荤菜。”
周毅推了下那个忙着吃都顾不上说话的同学,叫道:“你不是不吃鱼吗你个混蛋!”
“混蛋就混蛋,我不在乎。”
那同学说,“丫一个个恶鬼转世一样的,我不吃就没了!”
几人又各自叫了两碗碗饭,鱼肉吃完后,再多加了一盘白菜,这才开始下最早送来的猪肉。
完美收尾。
这一桌下来,人均还不到一百,却都吃得很畅快。
几人站起来过去结账,美美地走出餐厅大门,决定回去写小论文做攻略。
出门的时候,周毅还在搭着室友的肩膀道:“等我们那小程序卖了,有本事来点一锅猪肉套餐。”
“想想好挥霍啊。”
周毅说:“再不挥霍,等有女朋友了就更舍不得了!”
众人恍惚觉得好有道理。
·
小山参挥舞着一把小锄头,蹲在地上吭哧吭哧地挖石头。
他舞得很欢快,也丝毫不费劲。
一颗颗大小不一的石头被他刨出来丢在旁边。
毕竟开垦荒地是他最擅长的事情。
杜琼跟鸿鹄就不行了。
鸿鹄还好,根骨健壮一点,蹲个一年半载也没问题,效率虽然差但起码连贯。
杜琼区区凡身,那老腰受不了啊。
没一会儿就偃旗息鼓,坐到一旁思考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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