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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德森冲身后招了招手说:“打开。”
一个保镖上前半步,弯腰揭开了盖在菜肴上的银盘。
待氲在盘子里的热气蒸腾散尽之后,一条硕大的鱼儿便露了出来。
只见那鱼扁身阔体,颚边两条长长的龙须,虽然已被蒸熟,但浑身上下鱼鳞尚在,金光闪闪,令人过目难忘。
“好一条金龙鱼!”
高德森由衷赞道。
他看着那鱼欣赏了一会,转目问阿华,“你知不知道这条鱼最喜欢吃什么?”
阿华没有正面回答对方的提问,只说:“高老板对这条鱼倒是感兴趣得很。”
高德森忽地一叹:“其实我并不是第一次来到这个宴会厅,这条金龙鱼,我也早就见识过。
唉,那段记忆,已经陪我渡过了十一年。”
十一年前阿华还不在邓骅身边,不知道当时曾发生过什么。
他看出对方有怀古慨今的意思,于是也不追问,只等对方继续往下说。
而高德森把身体靠在宽大的太师椅上,果然要开始侃侃而言。
“那时候,龙宇集团的势力还没到后来如日中天的地步,我也不是什么高老板,只是跟着一个大哥混江湖。
我那个大哥雄心很大,一度想要和邓骅争夺对省城的控制权。
只可惜他并不是邓骅的对手,几个回合下来,已经一败涂地。
后来我便向那大哥提议,与其继续以卵击石,还不如暂时委曲求全,先给兄弟们留条后路再说。
我大哥再三斟酌之后,终于接受了我的建议。
他托了中间人向邓骅求情,希望双方能够握手言和。
没多久,中间人就带回了邓骅的回复——邓骅邀我大哥到龙宇大厦赴宴。”
阿华听到这里“哦”
了一声,道:“你大哥倒也算个人物。”
高德森明白阿华的语义:“那当然。
能被邓骅邀到龙宇大厦赴宴的人,不管是朋友还是对头,至少都是邓骅能看得上眼的人物。
我大哥也感觉邓骅很给面子,便答应赴约。
到了约定的那天,我陪着大哥来到龙宇大厦,来到了这间宴会厅。”
高德森再次举目四顾,似乎在寻找往昔的回忆:“——那天接到邓骅邀请的一共是三个人,个个都是省城道上成名已久的人物。
大家见面之后寒暄了一番,神色间却有些尴尬。
我陪在大哥身后,多少听出一些眉目:原来这三人都是邓骅最近两年来击溃的对手,大家此行的目的也都一样:希望胜局在握的邓骅能放自己一条生路。
这三人聊了一会,各自落座。
邓骅却是最后才来的。
他一进屋就坐在了这个位置上,背后的金龙鱼往来游动,那番气势我至今都难以忘记。”
高德森一边说一边轻抚着太师椅的把手,品味着某种美妙的感觉。
片刻之后他继续说道:“那天的宴席很丰盛,菜好,酒也好——可惜我身为小弟,只能在大哥身后站着,没机会一饱口福。
邓骅频频举杯,热情得很,那样子好像已经忘掉了以前的恩怨。
不过他再怎么热情和气,容颜中却总有一副掩盖不住的威严,令人不敢正视。
在座的几位客人只好小心翼翼地陪着,惴惴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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