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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他打发走了。
然后到外头猛跑五公里,给自己压惊。
所谓“清风山三废”
,真是实至名归。
武功废,还可以勤学苦练;心废了,无药可医。
像燕顺这种反人类分子,当初就该一跤摔进水泊里淹死。
如果她有林冲那么大的本事,今晚就可以让燕顺悄悄失踪,给这么多年死在他碗里的冤魂讨个公道。
但是以她现在的能耐,要和燕顺硬刚,无异于自己招祸。
向领导告状呢?以晁盖的正义感,多半会勒令燕顺痛改前非;但燕顺马上就会知道是谁捅破了他的小秘密。
然后……下个月燕顺盘子里的心肝,说不定就姓阮了。
……还是从长计议吧。
两天后。
阮晓露将物流船里的货品分发完毕,朝燕顺使个眼色。
燕顺会意,搓着手跟她穿过堂屋,来到厨房。
熏黑的灶台烟气弥漫,满屋飘香。
燕顺当时就口水滴答。
“娘子娘子,这、这怎么好意思,拿生的就行了,小人自己会烹饪……”
“倒是没太麻烦。”
阮晓露指着灶台上的大瓮,笑着说,“街上有个乞丐被狗咬死了,我出了五贯钱安葬,顺便摘了心肝。
不过如今天热,生肉易腐,我只好当时就拿盐腌上,上了船就炖在锅里,这才不坏。
你看看,除了炖得有点烂了没毛病,应该不会影响你发挥武功吧?”
燕顺半信半疑,揭开锅盖,一阵白雾扑面迎来。
眼睛还没反应过来,鼻子已经开始吸溜。
“拿盐腌过?”
燕顺觉得脑子有点混沌,全身血往肠胃走,“就能煮成这样?”
心里想的是,这事也只能娘们来。
自己一辈子没摸过灶台,手下喽啰也都是笨手笨脚的糙汉,以前取了人心人肝,只知道丢滚水里煮煮完事,顶多加两片姜去腥。
煮出来的“十全大补汤”
自然是惨不忍睹,有时候外头硬得嚼不动,里头还没熟……
每次自己都是捏着鼻子吞了。
想跟手下喽啰“雨露均沾”
,人家早躲到八丈远外去。
早知道心肝能这么做,他过去几十年的苦白吃了。
燕顺将一碗胡椒猪杂汤干光,感觉神清气爽,恨不觉立刻添了二十年功力。
舔掉嘴角的香菜,又动手盛了一碗。
阮晓露冷眼看着,心有点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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