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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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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笑风如遭雷殛,笑容凝固在脸上,伸手指着岑非鱼,半天才把话吼出来:“你搞了你大哥的亲儿子!”

王玄林险些一口气没喘上来,把目瞪口呆的李笑风按回座位上,邀众人举杯,笑道:“白马小弟,莫与这大老粗一般见识!

来,咱们同饮此杯!”

白马将一海碗一气饮尽,笑道:“李大哥说得对。

事实便是如此,做都做了还怕别人说?江湖儿女,不拘小节,诸位前辈有话但说无妨。”

李笑风听了,点头道:“休管尘世如何可,天生大爷就大爷!

你与曹老二都是性情中人,我老王喜欢!”

“你可悠着点儿!”

岑非鱼隔着老远,伸长手给白马夹了一筷子菜,嘱咐他,“多吃菜,少喝酒,你若把这这几个老王八羔子喝趴下了,他明日起来可没脸见人。”

白马陪人喝酒极有心得。

从前,他心不甘情不愿,尚能哄得客人一杯接一杯地喝,忘了要对他行那些猥琐举动。

此时,他心中并无顾忌,所饮皆是开心的酒,自然更是能说会道、讨人喜欢。

席间氛围极好。

方鸿宾酒量平平,第一杯是接风酒,他不好拒绝。

第二碗则是暖场酒,他厚着脸皮,在王玄林的嘲笑声中,把大碗换成了小杯,狠狠刨了两口饭,这才勉强喝下。

可等到第三碗的时候,他已是醉眼蒙眬,昏昏欲睡。

程草微与他相熟,倒了雪水泡蜂蜜来给他解酒,一时不得空照料桌上众人。

白马年纪最小,自然接过酒壶,绕着桌子给大家倒酒。

白马行至岑非鱼身旁,道:“今日高兴,你可多喝两杯。”

他说罢,提起酒坛子伸到岑非鱼面前,却被岑非鱼把酒坛子抢了过去。

岑非鱼不仅抢了坛子,还忽然张嘴,含住白马一根手指。

他脸颊微红,喝得恰到好处,各方面兴致都很盛,原也想再喝一碗。

谁料,他见白马指尖沾了酒水,一时情难自已,张嘴就把对方的手指含住,暧昧地吮了起来。

他伸出舌头,在白马指尖轻轻滑过,一手拿着酒壶,一手在桌下偷偷伸到白马背后,在他屁股上抓了两把,贴在他耳边低声道:“你才是我的酒。”

白马喝酒时面不改色,这一下却瞬间满脸涨红。

施水瑶在一旁看得极清楚,掩着嘴咯咯笑,“恁不害臊!

连这二十年的女儿红都索然无味,看来咱二爷是一直醉着,但愿长醉不复醒啦!”

酒过三巡,众人撂了杯,开始追忆往昔峥嵘岁月。

李笑风是周瑾他儿时玩伴。

周瑾少时为祸乡里,人见人厌,被家里人追着打到洛阳,塞进国子学,得二陆指点改过自新,数年后再回乡,已是一名风流人物。

当时江南蝗灾,李笑风携家带口,跟随周瑾前来开荒。

后来,他也当过兵、打过仗,只是妻子生产时,他被周瑾劝回家,不知这一见却是永别。

王玄林原是曹跃渊的侍卫。

老曹向来不拘一格,不因王玄林外貌丑陋而轻视他,反而常将他带在身边,一同去城外跑马痛饮。

一日,老曹在酒肆偶遇周瑾,两人斗酒赋诗,好不痛快,一醉之下策马奔至玉门。

当时,王玄林亦然在列。

只不过后来老曹归家,困在洛阳城中,便让王玄林前往鄱阳湖,助力周瑾开垦荒地。

这最后一面,亦是永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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