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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大广场上,他看到了一个身着粉色的连衣裙、高筒袜、高跟鞋的老头子,似有六七十岁。
周围人虽早已习惯,但还是讥诮道:“哎哟,余美丽又来啦!”
余美丽却仿若未闻,抬头挺胸继续行走。
周围人告诉“我”
,这个穿裙子的男人是整个小城的谈资、笑话,而且余美丽本来不叫余美丽,而是有一个正常的名字叫余九嘉,只是他总这个样子,大家便为他取了一个更贴切的名字,余美丽。
只要提起这三个字,大家便都知道——是那个穿粉色衣裳的疯子嘛!
“我”
也望着那个疯子,觉得真是疯得厉害。
可紧接着“我”
便想起,在离家去上学之前,他是知道余九嘉的。
当时,年纪尙小的“我”
认为余九嘉人很好,因为对方会带他去夜市玩儿,买玻璃球,不过去过两次之后便被父母强行禁止与余九嘉来往。
父母亲告诉他,远离那个家伙,因为他坐过牢,是一个“大坏蛋”
。
又见余美丽,时间很短暂,事情本来应当就此结束。
可“我”
在小城中实在无事可做,稿子也是写写废废,百无聊赖之下忽然便对余美丽的过去产生兴趣,决定调查——余美丽为什么发疯?又为什么坐牢?发疯是在坐牢之前,还是之后?
随着“我”
的调查,余美丽的一生缓缓展现在了眼前。
1983年,余美丽在澡堂被捕。
那是“严打”
时期,公安需要“罪犯”
。
当时在澡堂里,有一个小伙子对他表现好感。
单身许久的余美丽傻乎乎地便上了套。
没想到对方是警察,呼地一下跳了起来,大叫了一句‘好哇,你可真是藏不住呢!
’”
1979年后,《刑法》规定,同性恋算作流氓罪,严打期间甚至可以判处死刑。
余美丽被判处七年劳动改造,在礼花场里扛洋灰。
一百斤一袋,来来回回扛,整日不得歇,弄出一身病。
余美丽扛了七年整,1990年才被放出来,还被剥夺城市户口,从此天天疯疯癫癫。
而再往前,是文革中。
在十年文革中,同志如履薄冰。
对于他们来说,1966年,是末日的开始。
人人惶恐,人人自危,哪敢透出半点不对——那个叫“鸡奸犯”
,是要被枪毙的。
满街大字报上,“现行鸡奸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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