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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可怕的明明是授权有效期……著作法规定的最长保护期限是多少年你们造嘛?是作者生前所有时间,以及作者死后五十年!
也就是说你一本书签给跃文,你死之后五十年,作品都流入公共领域了,你的版权才从跃文脱离!”
“女频妹子路过,表示真的好黑……认识几个女频卖出出版和影视的大神,人家那版权卖出去都是按几年几年算的,时间到期后作者还能继续卖给其他人,就像a大神,她一篇文已经卖了两次影视版权了,因为第一家买她版权的公司把她的文屯了五年没拍,现在五年到期,a大神就还可以再次将版权卖给其他公司,据说现在已经开始筹拍了。
而楼主列出的这个……别说五年了,连作者死之后都管到了。
跃文也不想想自己能不能撑到那么多年!”
“呵呵,最有趣的明明是结算方式,网站收入就不说了,这个还算比较透明。
可尼玛看看第三方电子平台收入和版权收入吧!
我就不吐槽版权收入这种基本可以完全不借助网站平台,却还是五五分成这么坑爹的比例了,我就说【扣除营销成本】这条,营销成本是什么?是网站为了推广作品花出去的钱,可是,谁知道网站为此花了多少钱?花多花少还不是网站说了算?假如你的作品卖影视版权卖了一百万,网站说它营销花了九十万,那你就只能从剩下的十万中拿一半,也就是五万块!
别觉得不可能,只要网站心够黑,别说五万了,给你几千块都有可能,而且真打官司了你还打不赢!”
“网站卖版权时不需要通知作者?那也就是说,有可能我自己的孩子被卖了,我却还不知道?看着自己的孩子被改编成游戏、影视,我却对它没有任何所有权?只能期望网站大发慈悲多给我点儿钱?”
“狗屁你的孩子,签了这合同,你的孩子就是签了卖身契,卖给地主家做仆人,做奴隶了!”
“而且不想写了还不行……要是文比较火,但我实在写不下去的话,网站就有权利找人顶着我的名字继续写下去……然后这文以后产生的收益还跟我没关系了?呵呵,文字作品不是普通商品,我对自己的作品有感情,宁愿写不下去放在那儿,也不想让什么阿猫阿狗顶着我的名字狗尾续貂乱写一通!”
“尼玛老子不伺候跃文这大爷了,换站,跳槽!”
“可是跃文现在基本垄断了网文男频大站啊……其他几个小站钱途不明,不敢轻易跳。
而且关键是奇点有读者,奇点才是证道之处啊!”
“换站1!”
……
虫空一片泪雨悲风,无数作者在声讨网站,希望能改掉新合约中的霸王条款,但是跃文却依旧纹丝不动,作者声讨无用,只能琢磨着跳槽。
可是,他们很快发现,尼玛跳槽也没用!
眼红网文版权收益的可不止跃文一个,其他网文小站同样眼红,而且吃相更难看!
于是,当作者们正寻思着到哪儿跳槽时,剩下的几个男频网站却也相继推出了新合约,而他们的新合约内容,居然与跃文相差无几!
全版权归属网站、授权期限到作者死后五十年、第三方收入和版权收入不透明……压迫作者的点子简直学了十成十!
随着其他男频网站合约的爆出,虫空顿时闹得更厉害了。
原本还想着跃文欺负人就不留它那儿,可现在这情况时,所有网站都沆瀣一气,拧成一股绳打压作者权益,不管你去哪儿写,都逃不过这样的霸王条款!
虫空闹腾地厉害,有作者将这些事儿汇总发到微博、发到豆芽,发到海角论坛,期望借助舆论逼迫各网站做出让步。
——然而这并没有什么卵用→_→
当网站铁了心拧成一股绳,创造出一个绝对利于网站的大环境时,散兵游勇的作者几乎完全没有反击能力,因为这世上从不缺乏寻梦的人,一个作者两个作者灰心走了,总还有无数想要追梦的新作者涌入,把持了市场,网站根本无所畏惧。
“我现在很灰心。”
草色青在qq上对包小包这样说道,“就憋屈地慌。
虽然这一本有惊无险得卖了,但如果我想继续写下去,就必须得接受奇点的那些条款。”
“这次卖游戏版权我拿了将近一百万,可是下次,能有十万我就庆幸了。”
不只是草色青,在包小包加的所有男频作者群里,几乎都有人在抱怨,在惶恐,在踟蹰不安地寻找着出路。
可是,所有人也都知道,如果没有什么重大转机,他们对于网站的所作所为根本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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