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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薛仁贵很饿,饿得走路都有些飘忽。
前面是黑压压的一片人头,衣衫褴褛,皮包瘦骨。
走一段就会有人倒在路边,没有人会去注意,也没有人有精力去注意,更别说挖个坑把他们埋了。
无论什么事情,见得多了就习惯了,也就慢慢麻木了。
刚跟他们遇到一起的时候,每当有人倒下,薛仁贵都还会去看一看,那倒下去的人是不是真的断气了。
走了这半月之后,再倒下去的人薛仁贵也只能是多看一眼,也不再会移动脚步去看一下。
薛仁贵不知道程县子是谁,若不是家里确实困难了,他也不打算出来。
可是夫人也说了,如何才能出人头地,长安城里机会总是要多一些。
做为一个大唐男儿,不说建功立业,最少也要为妻儿奔个好前程吧。
据说程县子是一个神仙一样的人物,他说创造的东西不仅没有人见过更是闻所未闻。
薛仁贵并不相信有这样的人存在,这些不过是以讹传讹罢了。
不管怎么说,去看看也没什么错,好就在他那里做事,若是不好再重找就是了。
薛仁贵唯一的好感来自于找到他的程初一,自信,善变,坚韧。
有这样的下人,那程县子应该也坏不到那里去。
路边已经有了零零星星一些人家,也有些兵士出现了,他们也带来了好的消息。
陛下在长安城门口已经做好了稀粥,每个人都会有吃的,只要能平安到达长安城下。
故土当然难离,可在家园与生存面前,生存可以战胜一切的情感。
人群的脚步突然加快了,有了稀粥的渴望,谁还会再去搜寻路边的树叶。
又有人倒下去了,是一个妇人。
薛仁贵只看见她颤抖的手指了指长安的方向,便再也没了力气。
一个小女孩大慨七八岁的样子,跪在她的旁边连哭都未哭泣。
这样的经历,这样遥远的路程,小女孩的眼泪早就应该流完了,她的身体里已经没有了支持她哭出来的水份。
“第一次千三百二十七个!”
程初一喃喃的道。
为什么就不坚持一下呢,马上就到了呀!
此刻,程初一特别的怀念程家生产大队的日子。
辛苦,但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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