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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是喝茶多没意思,既然聊天,当然要有点零食配着才算是享受。
“可是……”
贺琰有些迟疑,“这不是给迟先生带的吗?”
拆包装的手停了一下,迟微微又继续若无其事地解释道:“我爸不爱吃甜的,我明天再给他换一样送来。”
迟骋彦:???
——
相比在迟骋彦的公司里呆着,迟微微更喜欢去黎梓琛的酒吧里当串场歌手。
除了轻松自在的环境让她觉得无比放松外,形形色色的人和事,更让她觉得这才是生活该有的烟火气。
不过,最重要的当然还是唱歌,只有唱歌才能够让她做最洒脱的自己。
“我让于阔帮我买了把吉他,估计过两天就能送来。”
坐在高脚椅上,贺琰调整着琴弦说道。
歪着头,迟微微的眼睛一直在看着他细长的手指,轻轻拨弄着吉他弦,将失真的音调调整回来,贺琰专注的样子真是像从电影里走出的少年。
和迟微微一样,贺琰竟然也喜欢上了在酒吧的夜生活。
不喝酒、不吸烟,甚至连各色的夜生活女郎都没有丁点的兴趣。
和迟微微一起出现在舞台上,听着她放声歌唱,倒也是一种对乏味工作的享受。
已经连续两天了,贺琰一下班就赶来酒吧帮迟微微伴奏。
没有亲密的动作,也没有讨论什么亲昵的话题,两人聊天的内容几乎都是围绕着音乐,可即便是这样,黎梓琛也是憋了一肚子的火。
菲欧娜带病在家休假,迟微微一下子就成了IN酒吧的顶梁柱,偏偏这横插出来的大猪蹄子抢了她身边的位置,变着法地献殷勤。
不就是会唱几首歌,会谈几首曲子吗?谁……咳咳,不就是自己不会吗?
“以前只以为你画画得好,还不知道你对音乐也这么有研究。”
迟微微问道。
贺琰微微一笑,“我小时候跟着奶奶学画画,但是我爸妈都是在传媒工作,离娱乐圈比较近,长大后耳濡目染也学了一点。”
距离十几米远外的吧台,看到两人说话,黎梓琛的心里就不痛快。
尤其是看到两人四目相对的瞬间,恨不得立刻把他给赶出去。
等着,要是他真敢借着伴奏占迟微微的半天便宜,立刻就把他的大猪蹄子给剁了!
“大哥,菲欧娜今天来了。”
酒保急匆匆地赶来道。
黎梓琛一惊,“她来干嘛?”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迟骋彦:闺女,来吃点猪蹄,补充补充胶原蛋白。
贺琰:微微,还是喝点粥吧,养胃。
斜了眼旁边的贺琰,迟骋彦嫌恶地推开了他端在手里的碗。
迟骋彦:现在有一个家里的健康炖猪蹄,和外面油炸辛辣的垃圾烤猪蹄,要你挑,你会挑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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