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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六51【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的活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
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为世人的生命所赐的。
】
53【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
】
对我们来说,作神的工就是吃基督,接受祂,因祂活着。
每天我们必须吃基督,好叫我们因基督活着。
今天的问题不是作工,乃是生活。
你是过着怎样的生活?你满意你所过的生活麽?你若不吃喝基督,你根本没有生命。
你若没有生命,你怎能活着?神圣的观念不是为神作工,而是接受基督作我们的食物和饮料。
藉着吃喝基督,我们就被基督充满。
然後我们才能正确地为神而活。
吃喝的意义就是将某物接受到我们这人里面。
因此,吃主的肉,喝主的血,就是将主的肉和血接受到我们里面。
吃就是将食物接受到我们里面,生机的吸收到我们体内。
吃主耶稣就是将祂接受到我们里面,为重生的新人以生命的方式所吸收。
喝也是同样的原则。
在五十四至五十五节主耶稣继续说,「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远的生命,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
我的肉是真正的食物,我的血是真正的饮料。
血和肉分开是指明死。
因此,主在这里清楚地指示祂的死,也就是祂的被杀。
祂为我们舍了身体,流了血,使我们得着永远的生命。
吃祂的肉,就是凭信接受祂为我们舍了身体所做的一切。
喝下祂的血,就是凭信接受祂为我们流血所完成的一切。
这样吃祂的肉、喝祂的血,就是藉相信祂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所做的,好在祂的救赎里,接受祂作生命和生命的供应。
我们把五十四节与四十七节相比,就能看见,吃主的肉,喝主的血,等於相信祂,因为信或信入,就是接受(一12)。
在六章五十六节主耶稣继续说,“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
“我也住在他里面”
,指明主必须复活,才能住在我们里面,作我们的生命和生命的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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