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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绣无奈地勾起嘴角。
趁他们编排自己的功夫,宋正甫已经解决掉一只鸡大腿。
皮酥骨烂,轻轻一抿就要在舌尖化开。
先炸后卤,体型缩小不少,由此说来自己吃的并不多,还得再来点。
他又伸出手去,这次撕下条翅膀。
刘长史深吸口气,香味眼看就要溢出盘子,说多了都是口水。
吵吵嚷嚷声突然静下来。
林绣问着味道如何,宋长史并不说话,只是又夹起一大块肉,这才神情餍足道,“好嫩!”
外皮麻辣味极重,可就是没掩盖掉肉味。
让人不由击节的、最纯真的、始自原始的肉味。
就像形容生蚝与蛤蜊是海水的淡咸,这鸡肉,简直是集天地精华于一身的灵鸡。
宋正甫吃得激动,就差当场做一篇赋颂鸡。
刘长史光怕被他全吃完,赶忙左右开弓地追赶。
吃了一轮,才匀下气慢慢说,“瞧您这吃相。”
见宋正甫不理自己,又搡搡他的胳膊,“看把你噎着。”
“无碍,无碍。”
他满嘴油光,腮帮子鼓鼓囊囊。
刘长史很遗憾地摇头,“想必你们晋州那地方不常吃鸡。
哪像我们陕地人,天天吃得都腻烦了。”
宋长史把盘子挪到自己身前,“那感情好,本来还想一人一半的。
就不劳烦你了。”
刘长史嘴硬,吹胡子瞪眼好一会,还是软下语气,“让我也吃一口。”
庄娴为他俩人满上酒。
烧鸡配酒,堪称永恒的经典吃法。
这对密不可分的情侣中,至多再插一碟炸的酥香的花生米指尖一捻就能搓掉薄薄的粉红外衣。
如果佐酒,就不能再多了。
林绣煞有介事地接口说起来,“若再有五香腐干,容易对身体有害。”
宋长史被勾起兴致,“此话何解?”
林绣表情很是认真,“会喝出饮酒太多的事故。”
两人会心一笑,刘长史笑着直摆手,“林老板,赶明可以去天桥说书。”
几筷下去,这只鸡轰然倒塌,只剩瘦仃仃的骨头架子。
连里头塞的梅子都只留光秃秃的两粒黑籽。
心中对于这只鸡已经到达美味的巅峰值,也算它不辱使命。
林绣收起盘子,“可要喝鸡架汤?”
两人眼睛都亮起来,齐齐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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