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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参见他不想去,就问他有没有想吃或者想玩的东西,灯会上会卖很多新奇有意思的东西,样样比他的小木偶好玩。
狼奴今天给木偶穿了绛红色的小裙子,额头点了一只红点,绑带也是红的,和他头上的发带倒相辉映了。
校尉们都没忍住嘲笑他,哪有这么大的男孩儿玩这个的?
狼奴却毫不在意他们的嘲笑,还说以后小木偶就有名字了,叫木奴。
听到金参的话,狼奴揉了一把木偶的脑袋,瞪他:“你才要玩玩具,木奴不是玩具。”
到了饭堂,刀疤余骂骂咧咧地把一大锅汤圆和饺子端出来了,咬着空烟斗骂:“这么早急什么吃饭?撑不死你们!”
也怨不得他骂,这么多人的饭就他和另外四五个伙计帮忙做,汤圆和饺子虽简单,但他们准备了好几种馅心,还没包完就被人催着下锅煮了。
狼奴眨眼看了看后厨:“老余,我能帮你。”
“一边儿吃你的去!”
昨儿一回来这小子就拿着好几盒说是那个殿下赏他的银针找到他,二话不说就展示飞针术,没把刀疤余气死。
哪有这么轻易就学会的!
准头还不差,当年他可是安国公亲自教的,学了足足两年才熟练!
真不知道这喝狼奶长大的小子脑子到底怎么长的,要是晚生个几十年遇上他,刀疤余能嫉妒死。
不过如今的刀疤余虽然在被偷师后摆不出好脸色了,还不至于和一个乳臭未干的臭小子计较,心情好的时候就给他指出了几个可以改进的地方。
“拿着!”
刀疤余没好气地把满满一碗汤圆撂到了狼奴面前,没控制好力道,里头滚烫的汤飞溅出来把他自己的虎口烫红了一片。
刀疤余下意识往围裙上擦,狼奴从里面那个长了一截的袖子里掏出帕子朝他递去:“用这个。”
刀疤余瞥他一眼接了,扭头继续忙活了。
狼奴这才端起碗,和金参一起坐下吃饭。
他照旧是吃得最慢的那个,一个汤圆分两口,不张唇斯斯文文地咀嚼着,末了还进去帮刀疤余收碗洗碗。
辛鞍一路跑过来看到里面踩着凳子撸着袖子飞速洗碗的狼奴,踌躇半天,憋红了脸,才憋出一句:“……喂,大哥,逛灯会去了!”
狼奴把最后那只碗洗干净放好沥水,才擦着手放了袖子出来,淡淡地看着脸上还不太服气的辛鞍。
“大哥今天不想陪你玩,大哥要练功。”
狼奴走在辛鞍之前出了饭堂的门。
“你不是说好要跟我玩的嘛!
你做大哥的怎么可以不讲信用?”
辛鞍不依不饶。
要不是身边实在没能陪他玩的人,他可不会一直缠着狼奴玩。
叫他大哥?更是不可能!
也不知道他昨天为什么突然发疯,他不过是笑他里面那件衣服太丑,一个袖子长一个袖子短,外头的乞丐甚至有些贵人家里养的狗都不穿这种衣服。
他娘给他准备的衣服,不说多贵多好看了,哪个不比这件要舒服啊?
结果他还没笑两声,就被他拧了胳膊,说以后不许乱说话,还叫他不准自称大哥,得改叫他大哥。
说他要是不听话,就把那天他坐在墙沿朝树上扔石子,不小心砸破隔壁裕平伯家小姐纸窗户的事告诉辛夫人。
辛鞍假装求饶答应了,等他松了手还想砸石子反击,却又被按了头,别了腿,疼得他想叫叫不出。
狼奴不紧不慢地在他眼前用一根银针射碎他丢的那粒石子,朝他瞪着黑黢黢的眼睛道:“不许打大哥。”
辛鞍只能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屈辱地答应了。
狼奴不记得自己有没有答应过他这个了。
实际上他也不知道怎么做一个大哥,大概像狼王那样?那辛鞍当然就要乖乖听他的话啊。
“大哥不想去。”
辛鞍跟他出了饭堂:“我娘要我带你去玩的,说你一定没好好玩过,你不听我娘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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