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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双手接过那些钱,仿佛虔诚的信徒接受教士的洗礼。
他不可思议地看着手里的那些钱,还想掐一把自己告诉自己这压根就不是梦。
路冬然笑眯眯地望着他,褶皱都出来,说小鬼,见钱眼开了。
你懂个屁。
林礁看在他给自己发工资的份儿上说这话都压低了声音,没有往日的桀骜。
这可是我人生第一次挣大钱。
路冬然被他呛了也没有不高兴,反而兴致勃勃地问他,你人生第一笔大钱就三十块,你多少岁了啊。
“二十四。”
林礁漫不经心地回答他。
他当然不会告诉路冬然以前自己打工累得要命一个月也不过一百块,碰上好老板了就能拿一百二。
那时候他还高兴得不得了,拿着工资回家跟外婆说,结果随手就被她扯了六十块。
他二十四岁了,还在生活的挑逗与玩弄之中匍匐前进,拿到两首歌三十块钱就能乐呵的跟个拿到糖一样的小孩一样,没人看的地方就能笑得肚子都痛。
他心想,穷日子过多了,人就是这么容易被满足啊。
然后路冬然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你好好唱,照你这个大钱的额度,能赚好多呢。”
然后六月剩余的日子就这么被他的话语给激励了过去。
路冬然真的兑现了教林礁唱歌的诺言,他从最基础的五线谱教起,耐心像是带过无数刚出生的婴儿,让林礁诧异又惊奇。
只是该严厉的时候他又会严厉起来,譬如在林礁走神的时候用书敲着他的脑袋,恨铁不成钢地让他专心听讲。
路冬然为了让林礁练气息,让他每天清晨起来,在露水扑满鲜花的时刻跑步。
林礁腹诽了一句哪是露水扑满鲜花,明明就是阳光碾死蔫花。
然后路冬然的棒槌又如约而至地敲在他的头上。
那天晚上林礁十点就下了班,他踩在月光与路灯照射放出来的影子上,吉他很重,压在他的身上,就算是影子也看得出来。
可是他向来是心甘情愿被吉他的重量压制的,他觉得这样很幸福。
那条回出租屋的路上要经过一条很长的小巷,通常林礁会用最快的速度穿过那里。
谁都知道这里的治安不好,打架斗殴在这里是常有的事情。
因为生活太过压抑又操蛋,暴力成为最好的发泄方式,这种东西带来的快感和喝了酒做了爱没有什么两样,唯一的区别也许就是它更直接更粗鲁,不需要钱财也不需要爱人,成本低到人人都可以感受。
毫不意外的,林礁在背着吉他回屋的路上又看见一群人在打架。
这一次的架比林礁见过的任何一次都要窒息,因为他站在远处,在昏黄的路灯之下看见了一柄反光的东西,危险的信号与人体的本能告诉他,那是一把真正的匕首。
在他家那个小县城里,他曾经听说过这样的事迹。
大约就是一群人结了仇,觉得打架也不过瘾,索性就拿着刀开始斗殴,严重的被一刀刺进腹部拖去医院抢救,是死是活都不知道。
不怎么严重的双手就沾着鲜血,到处都是被刀子划开的痕迹。
听说过和亲眼看到是两码事,他那会儿已经慌了神,不知所措地站在那里。
林礁骨子里的那点生的愿望叫嚣着他不要过去,他人恩怨本就与他无关,在这个活着已经是奢侈的地方多管闲事压根就不是什么好事情,死了都没人给他哭坟。
林礁原本也是这样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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