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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九当然记得,当时自己逃难来到大桥镇,和一只野狗争抢一个路边的馒头,当是他才不过七八岁,自然是抢不过,还被那野狗咬破了几个口子,身上唯一衣裳也被抓烂了。
当时公子将他带了回去,给他吃白米饭,还给他干净的衣裳穿。
已经一个月没正经吃过饭的四九,当即就感动得热泪盈眶,“只要公子能给小人一口饱饭吃,一身衣裳穿,小人愿意做牛做马,为奴为仆,来报答公子的恩情。”
当时公子也不过十来岁,他将他拉了起来,对他说:“我不要你做牛做马,也不要你为奴为仆,我聘你做我的书童可好。”
当时四九,窘迫极了,看了眼自己干枯发黄的头发,自己瘦骨凌旬的手臂,讷讷地道:“可是,我爹我娘都是奴籍,四九也是奴籍,我真的可以不用做奴仆吗?”
四九记得很清楚,当时公子抿唇一笑,摇了摇头,道:“每个人都不能选择自己的出身,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的出身去评判一个人,而是要看一个人的能力及品性。”
想起往事,四九汗颜地低下了头,但是他还是忍不住道:“可是啊,公子,你便是要报恩,大可以将林姑娘接出来就好,没必要亲自迎娶她啊。”
康颜微侧了侧头,望向明灭不定的烛火,仿若从烛火上看见了那个纤细的身影,在他病重时,一边替她包扎伤口,一边半真半假叫他娶她。
她一个女儿家,能说出这样的话,应当是极为不容易的吧。
只不过,到底还是面皮太薄,才又后来说是玩笑话。
“我的命都是她救的,娶她算不得什么。”
康颜自烛火上收回视线,盖棺定论地道。
林芫并不知道,她一时的口不择言,对一个男人的人生轨迹产生了多深远的影响,正趴在床上咿咿呀呀地叫唤。
“昭昭,你轻点,好痛啊!”
“痛你也忍着点啊,不然留疤可怎么办?”
柳昭昭白静的手指捏着一个小瓷罐,视线自林芫玉白纤薄的背上掠过,在看到斑驳的几条红勒痕时,眉头一皱,“这个晋王也真是的,这么不知道怜香惜玉,他分明会浮水,却硬要用渔网去救你起来。”
贾世珍正在靠窗的书案上看上回张姨妈给的太子一党名册,闻言她放下书册,转过头来。
“晋王是不会下水去救阿芫的,他打心里瞧不起我们这样的出身,又怎么会让阿芫有机会粘上他。”
柳昭昭点了点头,又附和道:“也是,阿芫不过用了下他的衣裳,就要把那衣裳拿去烧了。”
林芫一听,登时就火上心头,忙就要起来,却因牵动着伤口,又痛得趴了下去,“他还瞧不上我呢?若不是我那天晚上救了他,他有命没命还两说呢!”
“我的姑奶奶,你就安分一点吧,别乱动了,别等到时候,伤口好的慢,或者是留了疤,到了东宫,侍奉太子的时候被嫌弃。”
柳昭昭用指尖沾着药膏,又仔仔细细地给林芫上了一遍药,这才给林芫盖上一层被褥。
林芫却混不在意地道:“嫌弃最好,我才不想侍奉人呢,最好是直接把我赶出东宫,这样我就可以回西夏了。”
“你想得倒是美!”
贾世珍推开窗户,葱白的手指指向不远处的码头,即便是夜晚,依旧人声鼎沸,人头攒动,“你们闻到血腥味了吗?你们知道今天扬州城的谁死了吗?”
柳昭昭碎步至窗前,将手拢在眉心,翘首望过去,果就瞧见菜市口围堵着许多人,都在垫着脚尖看热闹。
菜市口是扬州城斩首示众的地方。
只见十几个罪犯带着刑枷,跪在刑场的高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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