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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欢是学过医术的,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他也只能利用最简陋的条件处理眼前的情况,还好因为有时会遇到受伤的小动物他有随身携带的一些东西可以派上用场。
在那个年代,男女之间是有大防的,可是出乎意料的是,女孩面对清欢的亲近却没有什么反抗,她只是安静地任由清欢摆布。
让清欢更惊讶的是,在这过程她甚至都没有喊痛……
“疼吗?”
清欢问她。
她只是眨了眨那双杏眼,重复着轻喊的问题:“疼吗?”
清欢这才明白,原来是个痴傻的姑娘。
一个痴傻的女孩,看她的年纪,也不过十六七岁,当然在那个时候十六七岁,又是在农村,结婚生子并不是非常稀罕的事,可是清欢就是感觉,她怀孕是因为被人给欺负了。
而这个推测,清欢后来更加笃定了——那傻女孩连内裤都不知道要穿,在清欢一个男人面前张开腿的时候表情麻木得仿佛那再也正常不过。
清欢看了她的模样,叹口气,帮她整理好衣物——如果是别的女性,他还会不自在,可是面对这个女孩,他只觉得怜惜。
“记住,这个,除非上厕所,一定要穿着。”
清欢对她微笑:“还有,不要随便对男人分开腿。”
女孩依旧盯着清欢,她并不一定听得懂。
“你叫什么名字?”
清欢又问了一遍:“名字?”
她的眼珠子动了动,这个最简单的问题听懂了:“阮……阮……”
“阮阮?”
她停顿了下,点头:“阮……”
这个叫阮阮的女孩某种意义上刺激到了清欢心底一块最柔软的地方,或许,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因为钟黎的离去,真的让他太空虚了。
那段日子,清欢就一直照顾着这个叫阮阮的女孩,也就是那个时候,他动了要改变这个可怜女孩的心思。
痴傻之人通常是缺少了一缕魂或者一丝魄,清欢当然不能把已经丢失的魂魄找回,那样会惊动掌管魂灵的地宫,所以他想到了给阮阮开智。
他知道自己身上所流的血液特殊,曾经用血液救活过生物的经历让清欢决定做一次尝试——他在每天给阮阮的药中加入自己的一滴血,除此之外,他还教授阮阮识字,即使一开始阮阮在身边,出外采药的时候也带着阮阮……这样一日又一日,有一月之久,阮阮的心智真的慢慢回来了。
为了不让阮阮被过去的不堪所困扰,他封存了阮阮的记忆。
而恢复了心智的阮阮,俨然是一个天真可爱的小女孩。
“先生,这个字写得好看吗?”
“先生,你看我下这里好吗?”
“先生先生,你真的不要吃东西吗?”
“先生,咱们真的不养它了吗?”
“先生,你好厉害,连鬼都不怕……”
“先生,我采的药对吗?”
“先生……”
“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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