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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殊决定带乔晋渊到处逛逛。
当年他们初婚前,曾在这里住过几天,不过那时余殊还是个未婚女孩,挺害羞,乔晋渊的心思也没太放在男女之事上,所以两人一直规规矩矩的。
但现在不同了,两人早已尝过那绝妙的滋味,又正是备孕时期,就算大白天的粘乎亲密,也是在“干正事”
——反正他们是这么想的。
于是余殊带着乔晋渊一路上了山。
遥平这边的山不算太高,但很荒凉,毕竟县城都破败成那样了,乡下更是人烟稀少。
两人沿着山间小路往上走,过了一会儿就没路了,只能尽量捡平坦的地方走。
余殊望着山巅,说:“我记得上面有一片草坪,不知道还在不在。”
乔晋渊顺着她的目光一望,笃定道:“之在。”
余殊不解:“你为什么这么肯定?”
乔晋渊有理有据:“我想不出有谁会那么无聊,费大力气跑上去,就为了把一片谁也碍不着的草坪铲掉。”
“有道理。”
余殊本来走得有点累,听他这么一说又有了力气。
那片草坪她以前跟外公去过一次,因为外婆就埋在山上,后来村里响应国家政策,野外的坟地全部取缔,统一建了墓园,外婆也被迁了下来,她就再也没有去过了。
这么多年过去,当初的记忆早就模糊了,尤其是父母遇难后记忆曾混乱过一段时间,她已经不大想得起那片草地究竟是什么样了。
但“唯美”
这个印象,却一直留在脑海中,而岁月像是滤镜,把所有的瑕疵都滤掉,让它在人的朝思暮想中越来越美。
余殊小时候上山,那时还是有路的,都走了很久很久,现在没路了,她反而感觉快了。
也不知道是因为自己长大之后腿变长了,还是因为心境不同了。
他们到达山顶的时候是上午十点,整个山顶都铺着一层绿草,约莫十来公分高,上面还缀着露珠,风一吹便层层叠叠地起伏,比余殊记忆中更美一。
余殊目瞪口呆:“我记得当年只有一小片,怎么变得这么多了?”
乔晋渊环顾四周,这里除了他们,连半个人影都看不到,耳中也只有鸟雀的鸣叫和风吹树叶的沙沙声。
他说:“这些年别的地方都在发展,遥平却处于三不管地带,县城都没人来,更别说乡下了,估计政府推行美丽乡村计划的时候根本没想起这里。
经济越来越落后,人就会往外跑,没有人来破坏,小草坪发展成为大草坪就是理所当然的了。”
余殊见他虽然说着话,但明显有点心不在焉,问道:“你在想什么?”
乔晋渊将她从上到下打量一番,最后目光落在她背上的双肩包上。
上山之前,余殊说路不好走,而且早晨林间露水大,所以两人各自多带了一件衣服来,防备如果被打湿可以换。
“喂!”
余殊见他不理会自己,嘟着嘴巴叫道。
乔晋渊收回目光,眼眉下垂,忽而一笑:“你听过bertiehiggs的《casabnca》吗?”
这是一首很老的歌,但余殊恰好听过,于是点点头:“怎么?”
乔晋渊走到她身边,伸手去拨她被风吹乱的头发,轻轻拢到耳后,这才说道:“里面有一句歌词,akgloveonalonghotsunrsn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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