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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朝岁看着坐在自己对面的这个西装笔挺的男人,忍不住暗暗打量。
她得承认,这个男人不论是从相貌还是气质,谈吐还是举止,都理当被划进“高质量男性”
那一挂儿的。
寻常小姑娘若是与他对视一眼,都能怦然心动好一会儿吧?
可惜。
若要问她付稠与元谨则孰美,她的回答必然是后者。
不论付稠在她面前表现得如何风度翩翩,或是温文尔雅,在她这里,他终究是比不上元谨则的。
因为元谨则是她的男朋友,是她可以光明正大偏爱的对象。
付稠无意识地摩挲着茶具上的花纹,他视线低垂,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为他平添了几分肃穆感,宛如一件艺术品的雕塑。
但他这个人表里不一,可千万别被他的外表所欺骗。
别看他在程朝岁面前谈的都是些什么柏拉图、勃朗特,但他实际在思考的只有一样东西——
如何将这个女人从元谨则身边抢走。
——《Hello,总裁!
》第二十四章
***
我正暗中窥视的两人,一位是本书的女主角,一位是本书的大反派。
而我,只是个比背景板多不了多少戏份的炮灰角色。
他俩往我的咖啡馆里随意一坐、相谈甚欢,倒是让我有些惶恐了,更遑论我刚刚还见证了一场原书里描写过的场面。
书里那个信誓旦旦要将女主角从男主身边抢走的付稠,付大反派,如今还有一重身份。
他是我的未婚夫。
自第一面见他以来至今已过两个半月,我与他相识两个半月,也已与他做了两个半月的未婚“夫妻”
了。
7月14号。
这个日子给我的印象是如此之深。
虽然我没有读心术,也不是付稠肚子里的蛔虫,但我认为这一天给他留下的印象同样深刻,毕竟——
被头一次见到面的异性求婚,这样的经历恐怕是几辈子也难有一回的生平仅见。
那天……
“付先生。”
他胸前别着铭牌,哪怕素未谋面,我也不怕认错人。
他的视线从手里头的文件落到我身上。
在他的注视下,我一步步靠近,手背过去藏着一支红色玫瑰。
玫瑰梗上用黑色细缎带绑了个蝴蝶结,像是魅影献给克里斯汀的那一枝。
我还花钱请来了一支快闪舞团,当我亮出玫瑰的刹那,他们会围着付稠唱“嫁给她”
。
能在唐氏集团总部23层做到这种事情的,只有我,唐家的独女,唐氏唯一的继承人——唐伊。
此时正好午休,虽然付稠这个总裁助理(之一)不像是在休息的样子……我知晓这个空间内,所有人的目光都正汇集到我身上。
我讨厌这种聚焦,不过由于身份,我对这样子的瞩目还算游刃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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