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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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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学学子布置完后,程廷特地去请示了程泰山,得到了一次宝贵的挂账机会,在酒楼请同窗们饱食了一顿。

散时,天色尚早,众人难得和邬瑾如此亲近,一个个走上前来,和他拍肩告辞。

“邬瑾,明天你可一定要来,这头一次文会,一定要把他们打趴下。”

“对,图南书院那帮人,眼睛都长在脑顶心,咱们要是输了,他们岂不是更嚣张。”

“输了不光是咱们没面子,院长也没面子,院长可不得瘦个一大圈。”

“靠你了!”

等到大家离去,邬瑾肩膀都被人拍麻了。

邬瑾一直含笑应答,等大家都走开,才独自往十石街走。

天当真是暖了,风从枝头吹到人衣襟中,从花上钻入人袖口,鼓荡着学子们宽大的衣袍。

一队士兵从街头打马而过,直奔堡寨——如今士兵飞奔来回,宽州众人已是习以为常,不知不觉,他们正在融为战场的一部分。

比起去年蝗灾过后的萧条之景,今年大小铺面有所起色,参军者甚多,军户家眷手中有了银钱,纷纷前往城中居住,为子女谋个好前程。

几枚榆钱纷落在邬瑾头上,邬瑾抬头看时,就见两个半大孩子爬在树上,正在捋那钱串。

他在这街上慢慢走动,还未到街口,忽听得酒楼之中有人高声道:“切莫纵马,莫涉水,莫聆风。”

邬瑾听了这话,登时一股凉意蹿上脊背,头皮发麻,抬头看去,只见一群人嘈嘈杂杂,不知所云,而后又有几人不怀好意笑了几声,说那“珠润色浓”

正是这诗“艳”

的证据。

他站在原地,面色惨白,双手止不住轻轻颤抖,方才还温暖的身体已经冷到极致。

纵然只听得最后那一句,但其余句,在他脑海之中熟悉至极。

“残花斑斑,金光重重。

乌发掩、珠润色浓。

风停草立,依背生香。

切莫纵马,莫涉水,莫聆风。”

他想起来了,元章二十二年,五月初一那张日录上,还有这一首诗,当日莫聆风将头上东珠送给石秀,所以有这一句“珠润色浓”

盗走日录的人,要借用这一首诗生事了——是对他,还是莫聆风?

一个陀螺滚动到他脚下,他才惊醒,弯腰拾起陀螺,交给追赶过来的小童,直起腰来,几乎是魂不守舍地走回家中去。

天井中架着一根竹竿,上面晾晒着衣裳,他拾掇一条板凳,坐在一旁,呆了片刻,心中已经隐隐猜到了日录丢失,便是王知州的手笔。

一次春闱,还不能彻底断绝他的路,唯有让他私德有污,满州皆知,再无人作保,知府衙门放不出考票,他无法去参加春闱,王知州才能放心。

这些人,要拿他和莫聆风做文章。

越是洞彻,他越是发冷,知道那手段还要比他所想卑鄙上许多。

如此坐了半晌,天色竟然让他坐的黑了过去,门“嘎吱”

一声开了,他才猛然惊醒抬头,见是邬母先行回来煮饭了。

“老大?”

邬母见天井中黑沉沉一片,不曾点灯,那暗处又坐着个人影,吓了一跳,勉强辨认出来是邬瑾,连忙走上前去,一摸他额头,“不舒服?”

“阿娘,没有,”

邬瑾站起来,强笑一下,“我去点灯。”

他往屋子里走,走到台阶旁时,竟然一脚绊了上去,扑倒在地,他也不觉得痛,只觉得地上有一股寒气,在顷刻之间就侵入了他心底,冻得他面色铁青。

邬母连忙上前,搀他起来,又匆忙去点油灯,灯火一亮,照亮了他死灰般的面孔,同时也在地上拉出一条长长的孤影。

他慢慢走进厨房,坐到灶膛前帮邬母烧火,火光跳动,一股灼人热意蔓延到他脸上,他往后退了一些,然而火光熊熊,紧追不舍,要一直把他逼迫到暗无天日的地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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