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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上她有了新任务,已经没有太多精力搞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了。
她爹从外头带回来一本《东游记》让儿子抄写。
冯氏把书拿起来翻了几页:“原来是于阁老写的游记,于阁老的文笔自是不用夸的,只是这会子你让他抄这个做什么?”
“于阁老告老还乡了,这会已经到了府城,听说过完年要在浮云山讲学。
府城的学子已然疯了,于阁老的文集诗集都卖了个精光。
我也是好不容易才抢到这本游记的。
那书肆老板说了,这书不愁卖,只要字写的周正,他收五两银子一本。”
冯氏咂舌:“一本游记而已,这么贵啊。”
“那可是于阁老的书,能便宜了?”
也不知道这于阁老是何方神圣,让便宜爹娘提起他来的时候都一脸崇拜。
第25章备年货
然后绵绵就听到爹娘在那里嘀咕,这本游记抄写一遍大概需要一个半月的时间,然后笔墨成本需要一两银子,也就是说抄这样一本书大概能挣四两银子。
貌似利润还算可观。
正在绵绵思考着要不要好好练字,以后也靠抄书发家致富的时候。
就看到她爹从怀里小心翼翼的掏出一个荷包递给她娘:“媳妇,这是你绣的那两幅屏芯卖的银子,一共二十四两。
人说了,你这手艺精致是足够了,就是绣品稍小了点,年底大户人家都喜欢大幅的绣品,银子不是问题。”
冯氏撇了撇嘴:“我还不知道大的挣钱?这都是以前在屋子里偷着绣的,要是绣大的不早被发现了?等明年老三不怎么占人了,我再好好绣上几幅大屏芯。”
“我就这么随口一说,挣钱养家的事还是交给我,你要看孩子又要操持家务已经够辛苦了,刺绣既伤眼又伤身的,你身子弱,还是少做点的好。”
绵绵默默的揉揉眉头,明明家里的家务绝大部分是自己和哥哥在做,她爹眼是瞎了吗,把功劳都放到她媳妇身上……
不服有用吗?
貌似是没用的。
所以绵绵认命的端起木盆去给弟弟洗尿布去了。
不过,原来便宜娘的绣工那么好啊,一幅绣品能卖十多两银子,不知道跟抄书相比,哪一样挣的更多?
看看自己尚显稚嫩的小手,不管了,反正我还小,完全可以两手抓两手都硬嘛!
技多不压身,多学点东西总是错不了的。
万一哪天穿回去了,自己还能做才艺双全的小仙女。
过后绵绵总算知道她爹为什么那么不遗余力的鼓吹她娘的彩虹屁了,他不但拿走了卖绣品的那二十四两银子,还又从她娘的小金库里顺了五两银子。
所以,彩虹屁不是白听的,还挺贵。
不过她爹也不是那种不靠谱的,银子并没有被随意挥霍。
她爹拿着这些银子去置办了一辆骡车,连车厢带中钱等杂七杂八的一共花了二十八两银子。
绵绵还是很佩服她爹的头脑的,这位老人家竟然想做古代的客运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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