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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盾立起,竹枪斜举,冲在最前面的鲜卑骑兵,有一个算一个,都被竹枪扎透,当成串成血葫芦。
桓容坐在武车内,被四十名部曲围得密不透风,别说是溃兵和盗匪,连只苍蝇蚊子都飞不进来。
联合起来的“抢劫团伙”
冲不过枪阵,无法靠近粮车,不由得心生退意。
退后两步却发现,身后立着成排的竹盾,逃跑的路全被堵死!
“送上门的还想跑?”
甭管是溃兵还是盗匪,砍了全是军功!
桓容手下的私兵尚罢,押运军粮的老兵无不兴奋。
貌似不起眼的竹枪,竟能把鲜卑骑兵打成这样!
打了这么多年仗,还没捡过这样的便宜!
在他们眼中,面前的已经不是穷凶极恶的胡人,而是一枚枚闪亮的钱币,一匹匹漂亮的绢布,一斗斗能喂饱全家的粮食!
“杀!”
“杀啊!”
步卒战意爆发,抄起环首刀和长矛,带着狰狞的笑意,双眼赤红的冲向“战功”
。
面对这样一群红了眼的“疯子”
,鲜卑兵再凶狠也会腿脚发软。
和胡人有血仇的老兵最是勇猛,杀到刀刃卷起,刀身折断,干脆三五人一起抓住鲜卑兵的手脚,在惊恐的惨叫声,徒手结果了敌人的性命。
鲜血飞溅,晋兵满身满脸都是赤红。
“啊!”
盗匪最先崩溃,吓得瘫软在地,更有数人当场失禁。
鲜卑兵始终没放弃抵抗,其结果,都成了晋兵的刀下亡魂,被割下耳朵,成为日后上交的战功。
桓容被护在武车里,自始至终没有参与厮杀。
无论他手下的私兵还是新调来的步卒,都认为理所当然。
“府君这样神仙般的人物,压根不该做厮杀汉的事。”
“府君放心,这样的贼寇,来多少咱们杀多少!”
清理战场时,数名步卒一边割耳朵一边表示,没有桓府君,他们怎么能遇上这样的好事。
假如不是府君的马车足够显眼,运载的粮食数量多,哪能引来这么多的鲜卑人!
“要不是府君下令,没让咱们和左军一样去抢割麦子,压根就遇不上这些溃兵。”
丢开没了耳朵的鲜卑兵,步卒系紧口袋,面朝武车方向,笑得那叫一个憨厚。
不看背景,扛上锄头就是一个地道的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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