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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最久的夏(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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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许多年来,曾使她成名的电影圈,以及一页在影坛中奋斗的历史,夏梦一定会有无限的依恋低回。

可是,她终于走了。

这其中,自然会有许多原因,在我们的想象之中,一定是加拿大草原的空气更加新鲜,能使她过着更恬静的生活,所以她才在事业高峰之际,毅然抛弃一切,还于幽谷,遁世独立,正是‘去也终须去,住也不曾住,他年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

’我们谨于此为她祝福。”

多年以前,金庸先生在《明报》所写的关于夏梦远去的这一篇文章,没想到在今天竟成了一代佳人的绝唱。

一代大侠金庸为其牵念半生,相信她一定是个奇女子,定不负“东方的奥黛丽赫本”

之美誉。

有种说法是,看一个女人美貌到什么程度,可以看看她有什么样的追求者。

在这方面,夏梦可以说完胜所有美女,因为她的头号粉丝,便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以文致富的大作家金庸先生。

金大侠曾以曲折而热烈的文人笔调来形容夏梦之美:“西施怎样美丽,谁也没见过,我想她应该像夏梦才名不虚传。”

能让金庸先生惊为天人的女子定然是惊才绝艳,风华绝代,若非如此,便不会有风靡整个华人世界的金氏武侠小说了。

最感慨的便是两人那一段感人至深的爱恋,伊人虽已远去,但发生在他们之间的那一个个故事却无时无刻不在感动着世人。

夏梦的美丽、才气、善良、气度,所有这些都已使金庸先生对她爱慕不已,倾心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此时此刻的金庸先生似乎已经陶醉了,他曾说:“生活中的夏梦真美,其艳光照得我为之目眩;银幕上的夏梦更美,明星的风采观之就使我加快心跳,魂儿为之勾去。”

但是,让金庸先生感到极大苦恼的是:自己对夏梦的爱可望而不可即,其实原因很简单,夏梦早已名花有主。

此刻的夏梦早已结婚,而她的丈夫便是上海圣约翰大学的高材生林葆诚。

更重要的是夏梦一向忠于自己的夫君,对来自四面八方的许多爱慕追求者,都是一律冷若冰霜加以拒绝。

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

但金庸此时对夏梦的苦恋已是难以自拔了。

为了能够更好的与自己的梦中情人夏梦接触,他竟屈才来到长城电影公司委身做了一名小小的编剧。

一代才子倪匡笑他太过痴情了,可金庸先生竟丝毫不以为意,还自嘲道:“明代大才子为了意中人秋香,不惜卖身为奴进华府,比起他来,我还差得远呢······”

金庸先生如此深情,机灵敏感的夏梦,自然明白金庸对自己的这一份情意。

她也非常喜欢金庸先生的人品才学,但在她的心灵深处又不能接受他的爱,故又不能采取断然拒绝的态度,因为实在不忍心伤害他。

有时,夏梦对金庸先生也眉眼传情,或嫣然一笑,或几句温存,这已经给了金庸先生很大的慰藉。

金庸先生也明白,不能像其他情人那样,有更亲昵的举动。

夏梦无法回避两人的经常接触,因为他们在电影事业上还需要很好合作,不能因为感情上的问题让电影事业受到影响或损失。

也正是因为这个缘故,夏梦对金庸就采取一种非常友好的态度,两人极其微妙的“友谊”

状态。

也许最后让金庸先生决定彻底放手的原因,多半是他们在咖啡店的那一次约会。

事过多年,人们很难想象那是怎样的情景。

也许金庸先生趁着几分酒意,终于倾吐了自己的爱慕之情,夏梦听了极为感动。

只可惜金庸先生的“爱使”

迟到了一步,两人也只能感叹“恨不相逢未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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