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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问。
他低头似乎在想着什么事,听到她问才抬起头,向远处扬了扬下巴说:“在那里早已经吃到想吐。”
她想了一想才明白过来,“那里”
应该是指那片灯红酒绿的会所和夜店中的哪一家吧。
这倒反而不让她奇怪,和路边摊和小吃店相比,会所和夜店想来与他合拍多了。
他转着手里的茶杯,忽然又加了一句:“今天是我生日。”
这句她又不大相信,可她还没说什么,他好像已经看透了她的想法,一笑,把钱包掏出来,打开证件让她检查。
那并不是她常见的证件,而是一张香港身份证,上面确实写着他的生日。
她学着TVB里人物的腔调调侃他:“香港银,怪不得口音怪怪的。”
其实他的声音醇厚好听,口音也不带港台腔,但一句玩笑话好像打开了他的话匣子。
他停下手里的茶,回答说:“我确实出生在香港,却也算不得香港人,小时候就跟母亲搬去了旧金山,一直呆到大学毕业才回国。”
那时候他其实还小,记不得母亲为什么带着他搬去了旧金山,大约那时候正是很多人离港的年代。
他们在旧金山住的地方叫Atherton,是家家户户深宅大院,层台累榭的小区。
父亲常常不在家,家里便只有他和母亲,但并不清冷,因为同一屋檐下还住着阿姨,厨子,保安,司机。
平常带着他的是陈妈,一得空就喜欢把电视调到中文台看长篇连续剧,常常看到半夜熬红了眼睛。
母亲让保安在家里养了两条德牧,说是房子太大,怕遇到歹人。
说起来美国是个奇怪的国家,罪犯似乎更热衷于抢劫穷人,像Atherton这种金玉满堂的地方反而可以夜不闭户。
作为一个活泼好动的小孩,他自然很喜欢那两条德牧,给它们取名叫Cookie和Biscuit,恨不得天天跟它们一起吃住,虽然它们的作用不过是屡屡吓退来送信的邮递员。
但有时候,当它们站在大门口仰着脖子狂吠时,他会在窗口看见自家的林肯车缓缓驶入车道。
等他飞一样狂奔下旋转楼梯,一定会看见他父亲提着行李刚好从车上下来,微笑着朝他张开双臂……
说着说着不知怎么就跑了题,微微还好奇地想多问几句,他已经眼神一闪换了话题:“你的南岛特稿呢?有什么进展?”
她说:“北岛民宿的老板刚帮我找到一些新的材料。”
他笑了笑说:“哦?真的啊?老板人不错,挺热心的。”
她的思绪已经陷入那些日记的内容,原原本本讲了讲日记里的内容,推测说:“你说傅氏的创始人傅天宇有没有可能认识孙惠贞?不知道傅天宇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在心里想,凉薄,嗜血,利益至上,傅家人莫不如是。
这时候她的电话响起来,是那个艾和平打来的,告诉她要给她送来一箱福利院小朋友新做好的手工艺品,已经到了她家楼下。
她站起来告辞,他也站起来说:“那我送你回去。”
走到外面,夜空晴朗。
小巷里完全没有行人车辆,只有远处夜店隐约传来的人声,还有天边被霓虹染红的一抹亮色。
到了路边的停车场,微微发现他没开那辆熟悉的那辆黑车,而是换了那辆她见过的小跑车。
她定睛认真看了看Logo,才认出来是传说中的兰博基尼。
他一挥手把钥匙扔给她:“我今晚喝了酒,还是你来开吧。”
她从来没开过这种跑车,坐下来感觉就像坐在地板上,视野太低,伸长了脖子也看不到前方路面,一脚油门下去,加速度把她一把掀到椅背上,立刻人仰马翻。
她万分不习惯,而且本来车技就不好,一路都开得战战兢兢,车速慢到像乌龟爬行,他偏偏还在一边笑话她:“别紧张,开快点,不就是一辆车,撞坏了又不要你赔。”
她还以为跑车里一定只放震耳欲聋的摇滚乐,没想到播放的又是她耳熟又叫不出名字的古典音乐,大概又是什么以一大串数字为题的肖邦练习曲。
只是窗外马达呼啸,根本听不清楚什么音乐。
她觉得他这个人真是叫人不解,明明一身昂贵的名牌,偏偏又喜欢找一家苍蝇小馆子吃宵夜,开着几百万的跑车,做一份月薪最多只有一两万块的无聊工作。
还有,她到底何德何能,怎么老在各种不同的场合同他偶遇,还总是无缘无故做他的司机?
他倒觉得这晚的安排甚合他意。
后来他告诉过她,那辆车的颜色叫blusideris,拉丁语,蓝色陨铁的意思,在明处是漂亮扎眼的蓝色,只是到了隐蔽无光的阴暗处,看起来又和黑色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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