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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
马冬梅小心的问:“妈妈呢?她不用再住在柴房了,对吧?”
“你知道你家里是什么情况吗?”
马冬梅点点头,开始掉眼泪,“别人家、别人家的爸爸不打妈妈,别人家的妈妈也不住在柴房里。
他们都骂我是‘野种’,姨姨,野种是坏的词,他们都在笑,那也是坏的笑。”
怪惹人心疼的。
孩子们都是小机灵鬼和小讨厌鬼,他们偷听大人的话,知道很多秘密;他们没有什么同情心,会嘲笑一个有着残废父亲疯子母亲的孩子,可以说很“正常”
。
金玉桂痛恨马老五和马氏兄弟,看起来也从来没有抚养过马冬梅,对这个孩子没什么“母亲”
的感情,不喜欢孩子。
很可能她不会要这个孩子。
没错,孩子是无辜的,但这个孩子的存在时时刻刻提醒她的惨痛过去,她怎么能受得了?
到了桃花镇,詹恒春带马冬梅去录笔录了。
史大姐则送金玉桂去县医院处理伤口,姜明光交待要让女民警一起去,给金玉桂身上的伤痕拍照取证。
姜明光录完了自己的笔录之后,回了妇联办公室写报告。
金玉桂案件很典型,可以说是成百上千被拐卖的妇女中的典型一例。
其实“拐卖”
这个词不是很准确,“拐”
是“拐骗”
的意思,是说这些女人都是被骗走的,离开了自己的舒适区;但这个“拐骗”
只是初步阶段,一旦受害者明白过来被拐骗之后,正在进行中的犯罪行为实际就变成了“绑架”
,最后以“贩卖”
为犯罪行为的第一阶段结束。
“拐骗”
甚至都不是一个罪名,要跟贩卖或“贩卖意图”
结合在一起,组成“拐卖”
,才是一个罪名;如果要判刑的话,应该考量的是“绑架”
和“贩卖”
这两个罪名,达成“数罪并罚”
。
陈书记听了“金玉桂案件”
的小结报告后颇是头疼,“明光啊,你这个报告不能这么写。
想要修改刑法很复杂,是要放到人民代表大会上讨论的,不是你写个报告就能改的。
以什么罪名定罪是法官的事情,判多少年也是法官和陪审员的事情,你这么写报告,是要把法院的同志都得罪一圈喽。”
姜明光心里明白,乖巧回答,“那我回去改改。”
“写工作报告也讲技巧的,你回去看看你的前任写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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